區判:品味判斷的社會批判 | 拾書所

區判:品味判斷的社會批判

$ 727 元 原價 920

內容簡介

透視「文化將挑戰或鞏固階級」的起點之書!

 

法國思想大師布赫迪厄扛鼎巨作
二十世紀文化社會學最經典必讀
出版逾四十年,法文直譯.繁體中文版首度問世!

 

在面對品味這種研究課題時,社會學很少與社會心理學如此相似,
這是支配階級與文化生產場域的鬥爭遊戲中最攸關生死的賭注之一。
品味判斷結合理解力及感知能力,是「判斷力」的最高表現。
學究能理解但無法感覺,名流享有此判斷力卻不甚了解,
因此它能定義一個人是否完美。
也因為所有社交儀節都表明:
任何界定此一不可定義的構想,
都會被視為明顯俗不可耐的表現,
不論是學院的社交儀節或名流的規矩,
都將品味視為貴族最明確的指標。
若想擁有它,除了品味自身以外,別無可求。
──布赫迪厄.《區判》

 

名列二十世紀社會學十大經典,法國一代社會學大師布赫迪厄關於品味判別與美感形塑的扛鼎巨作!

探討「政治、經濟、娛樂、常民生活等層面的隱含結構,如何蘊化階級間品味外顯細微差異現象」的必讀之書!

收錄百餘幅各式田調問卷與圖繪表格,重探法國七零年代社會百工圖景!

本書獲「國科會經典譯注計畫」補助支持,李明璁選書、邱德亮翻譯/導讀!

 

社會中任何的品味判斷都其來有自。《區判》出色地闡明了現代世界中產階級的自命不凡,該書出版於1979年,是一部當代法國的龐大民族志,也是對社會階層思想的深刻剖析。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不斷在「我們認為具有美感的事物」和「我們認為俗氣或醜陋的事物」之間做出抉擇。品味並不純粹,這些不同的審美選擇都是「區判」,也就是「與其他階級的選擇相對立的選擇」。世界同時倚賴權力關係系統與符號系統運行,而品味的細緻區別,便成為社會判斷的基礎。

 

布赫迪厄推翻了從未被質疑過的關於美、藝術與文化的範疇:「區判」的類別取決於一個人在社會階層中的位置。決定它們的因素,一方面是「文化資本」,即教育水準;另一方面是「經濟資本」,即社會處境。透過分析不同社會階層及教育系統之間關係的轉變,在每個階層中區分出一般的行為法則,使得建立一套生活方式的「系統」成為可能。社會主體透過其成員所展現的「區判」,即美味與平淡、美麗與醜陋、別致與俗氣、傑出與低俗之間的區別判準,針對分類系統(品味)與生存條件(階層)展開分析,轉化為客觀系統選擇的形式,從而觸發了「品味判斷的社會批判」。本書揭露了這些模式與社會階層及其生活樣態的描繪密不可分,並輔以大量田調成果及理論批評辨析,梳理了所有關於美感、藝術、品味與文化等傳統問題的重新表述。

 

無庸置疑,《區判》是衝擊當代社會科學最為劇烈的經典之作,國際社會學會(ISA)將其列入二十世紀最重要十大社會學著作,影響力跨越各學門領域,開拓數十年來大眾文化分析全新路徑。其所提出的美學稟賦思辨,足堪撼動康德以降的純粹美學理論,迫使研究者重探品味生產的社會條件。不論當代的經典書單如何更新汰換,永遠不會遺漏《區判》:它改變了原有的文化社會學樣貌。

 

作者簡介

作者介紹

皮耶‧布赫迪厄Pierre Bourdieu


法國一代社會學大師,1930年生,後於巴黎大學文學院及高等師範學院受教,取得哲學教師資格。自1964年起先後任教於法國高等研究應用學院及高等社會科學院,1981年成為法蘭西公學社會學教授。長期主編《社會科學研究學報》(Actes de la recherche en sciences sociales),奠定其法國社會學研究主導地位。1996年自立門戶,開辦「以行動為由」出版社(Liber-Raison d’agir),專門出版社會科學宣傳小冊。終其一生,布赫迪厄不斷透過學術論辨及社會參與投身世界,著作俱稱經典,主要作品有《區判》、《學術人》、《國家貴族》、《繼承者》、《藝術的法則》、《社會學問題》、《世界的苦難》、《論電視》、《防火牆》、《實作理論綱要》、《所述之言》等。2002年辭世。

相關著作:《以火攻火:催生一個歐洲社會運動》

譯者簡介

邱德亮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社會與文化研究所副教授。專長法國社會文化史、飲食文化研究、品味的文化研究等議題。著有〈癖嗜文化:論晚明清文人的詭態美學〉、〈亦毒亦藥與鴉片政權〉、〈救贖經濟的理論性初探:以朝聖的宗教旅行為例〉等文章。

譯者介紹

目錄

總序   李明璁
導讀   邱德亮

 

譯注說明
導論

 

第一部分  品味判斷的社會批判
第一章  文化貴族的頭銜與居住區
第二部分  實踐的經濟
第二章  社會空間及其轉變
第三章  慣習和生活風格空間
第四章  場域的動力
第三部分  階級品味與生活風格
第五章  區判感
第六章  文化學習的意志
第七章  基本需求的選擇
第八章  文化與政治
結論  階級與等級分類
後記 對「純粹」批判的「庸俗」批評

 

附錄 1 幾個研究方法的反思
附錄 2 補充資料
附錄 3 統計資料 訪調
附錄 4 連連看:一種團體的遊戲

 

內容試閱

文化產品也有其經濟,只不過此經濟有特定的邏輯─必須釐清出來才能脫離經濟決定論。這需從兩方面著手:一方面要掌握產生文化產品的消費者及其品味條件,同時必須要能夠以細究他們所擁有的這些東西以及擁有之不同方式,在某段時間,是如何被視為藝術品;另一方面則是要掌握構成這種被視為主流的(légitime)擁有方式(mode d’appropriation)的社會條件。

  不同於魅力領導(charismatique)的意識形態認為具有主流文化(culture légitime)品味的人是與生俱來的,科學研究指出:文化需求是教育的結果。調查研究發現所有文化實踐(聆聽音樂會、參觀博物館、博覽會和閱讀等等)和文學、繪畫與音樂的偏好首先與教育的程度(以學校的文憑或就學的年資衡量)密不可分,其次才是社會出身。家庭教育和學校正規教育(其效率和持久性則受社會出身影響)的相對比重,會依這些文化實踐是否被認可,以及是否被學校系統教導,而會有很大程度的不同。再說,當其他條件不變,社會出身的影響力對「課程活動」或前衛文化方面影響最大。社會所認可的藝術等級,包括每一個藝術內部所區分的文類、學派與時代之等級,都有其相對的消費者之社會等級。品味其實只有標示「階級/分類」(classe)的功能之傾向。獲得文化的儀禮(manière)會繼續存活於運用它的方式:像是對儀態/方法的關注可以藉由這些不可測量的(文化)實踐所區分的不同(以及等級化)的文化獲得模式來理解,或早熟或後學、或家庭或學校,以及作為個人的分類特徵(如「學究」[pedants]和「名流」[mondains])等等。文化貴族也有其頭銜─由(特定的)學校頒發,其血統以進入貴族的資深程度來衡量。

  文化貴族的定義本身其實就是鬥爭的賭注。從十七世紀到今日,不斷地以用越來越公開的方式,對文化不同理念,以及對文化和藝術品之主流支配關係不同理念而分裂的不同團體之間相互對抗;因此這是取得條件的對抗,(文化)秉賦(disposition)就是其中的產物。甚至在學校教育場所,主流的定義有利於那些於學校訓練以外擁有文化與藝術品的合法模式,在有文化的家庭裡成長,很早就進入主流文化的人,甚至在學校教育系統本身也會貶低那些將文化視為知識或學術研究的人,以「學院派」,甚至「學究」稱之。他們偏好將文化視之為某種直接的經驗和簡單的樂趣。

  典型的「學究」語言裡,有時候會對稱之為藝術品「閱讀」的邏輯,提供這種對立的客觀基礎。藝術品只有對那些懂得如何解讀、那些文化密碼是如何編碼的人才會有意義,也才有利可圖。那些構成圖像或音樂文化明示或暗示之認知和欣賞架構,無論有意或無意發揮運用,其實已經隱藏了辨識不同風格的基本知識形式所需要的條件。不懂得這些特定符碼的觀眾,對那些聽起來只是混亂的聲音和旋律,或莫名奇妙的顏色和線條時,只會有被淹「溺水」感覺。若沒有學過適當的才能稟賦,就只能像潘諾夫斯基(E. Panofsky)所說僅具有「感官特質」(propriétés sensibles)的東西,只能掌握皮膚的光滑細柔、花邊的輕盈飛揚,或感到這些特質所造成的感性共鳴,能夠談論顏色或韻律的樸素或愉悅。我們無法超越「以生存經驗為基礎產生的初級意義的層次」進入「第二層意義的層次」─亦即「所有指涉的意義層次」。除非我們具備概念,超越感官特質,抓握每一個作品特有風格特徵。這意思是說和藝術品相遇完全不像一般人所想像的「一見鍾情」─讓藝術愛好者產生樂趣之情感融入(E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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