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事務所~律師娘:分手,也能幸福嗎? | 拾書所

離婚事務所~律師娘:分手,也能幸福嗎?

$ 237 元 原價 300

內容簡介


戰得再辛苦,都不要失去你的優雅!





妳猜測他抱著另一個人時想些什麼,思忖著他為什麼離開了另一個人,

是得不到那個人的愛再來找妳嗎?

他愛著那個人,只把身體放在妳身邊嗎?

他的靈魂有幾分密合著妳,又滲透著幾分別人...…



一場婚姻,究竟得擠下多少人?

二個家庭,困住了誰的靈魂?

三顆心,誰擋了誰的幸福?



律師娘首度嘗試長篇小說,8個離婚案例、8個心碎與重生的故事,以有溫度的筆鋒,書寫婚姻的真實與殘酷,而幸福是否就躲在轉角處?答案,由你來找尋。



本書特色



因為老公出軌,而無法再與他做愛的當事人;

孩子被婆婆藏起來,不讓她探視的當事人;

辭掉工作當全職主婦,但老公再也不碰她的當事人;

女主外、男主內卻家庭失衡的當事人;

結褵數年,老公和紅粉知己剪不斷理還亂的當事人,

等等,這個當事人是……律師娘?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婆媳之間、小三危機、財產分配、監護權爭奪......

走來步步驚心的法庭歷程,隨著40幕劇情的展演,

關於婚姻你需要知道的法律大小事,一次覽盡。



律師娘和大律師也遇上了婚姻危機?

唯有身歷其境,才能夠真正瞭解:

每一個平凡而美好的幸福,都是從現實的粗糙中磨礪出來的珍珠;

每一個走到盡頭的婚姻,一開始,誰不想好好共度一生?



「幸福,不一定是永遠在一起;在一起,不一定是幸福。」律師娘說



人生的醒悟,或許總不在預期中發生,看盡滄桑之後,律師娘留下幸福的伏筆;

每一個在婚姻中/婚姻外的男男女女,都能看到自己曾有的心路歷程。



【當婚姻遇上危機】律師娘書中精采對白:

⊙女人身上通常有兩個靈魂,一個想當母親,一個想當女人。

⊙好好地做妳想做的事,到妳老了,才知道拿什麼去定義妳自己。

⊙我想念那個義無反顧想要跟對方一生一世的心情,但也只能想念。

⊙比起一個人孤單,二個人的冷戰更寂寞。

⊙激情過去了,才是考驗的開始,包括跟對方一起面對困境、也包括跟對方一起面對誘惑......

⊙在一起一輩子絕對不是件簡單的事,幸福一輩子也不會從天上掉下來。

⊙婚姻問題是沒有辦法用法律來解決的。

⊙如果還有愛,怎麼想都不會透徹的。

⊙婚姻不是契約,不愛了,婚姻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難道,還要抓著不甘繼續過一輩子嗎?


作者簡介

作者介紹
律師娘的異想世界

先聲明,這是部小說,也就是說,這本書裡面至少有一半的情節是杜撰的。

沒錯,我的確是律師娘,還有,因為在網路上發表了一些文章,出版社從天而降敲敲門,於是我打開了寫作的大門。

重點是,釦子是不存在的!!(是說這種體貼入微的天菜哪裏找啊!)在真實世界裡,我的行銷企劃是個熱情活力不輸釦子的美嬌娘。

這是我的第二本書。坦白說,當時,在Shawna(也就是女版釦子)找上我,說要邀請我合作撰寫一部專辦離婚訴訟的律師事務所長篇故事時,我是完全沒有把握的,甚至懷疑,我極有可能難產。我沒有什麼文學的底子,充其量,就是在和大律師事業草創時期,幫忙寫寫狀紙,偶爾,則將工作的心得與感想用故事的樣貌在網路上以幾百字的篇幅隨性呈現,一部十萬字的長篇小說對我來說就像是只爬過陽明山的登山菜鳥要去挑戰攀登聖母峰。

不過,摩羯座刻苦耐勞的性格應該是我最大的本錢吧!從動筆那天開始,我每天清晨五點起床,就坐在餐桌上,打開筆電,不管有沒有靈感,都要強迫自己寫出一些文字來。還好,事務所的忙碌總在一晚的沈澱之後,在隔天我睜開眼睛時,前一天心中的百轉千迴就像電影一般在我的腦海裡上演。雖然,故事中的離婚當事人,事實上都不存在,但是,畢竟太陽底下無新鮮事,多數承辦離婚訴訟的我們,遇到的現實案例,精彩程度也差可比擬。

基本上這本書與其說是一個和大律師一起工作的律師娘的半自傳,不如說,這是一個律師娘待在大律師身邊遇到各式各樣的當事人,所建構的異想世界。

我和大律師是大學同班同學,畢業後一起開過火鍋店、擺過薯條攤,多年後大律師突然靈機一動,說他要去報考律師高考,一年後,他真的就當上了律師,於是,我就從老闆娘變成律師娘。待在他身邊多年,從來就是特助的角色,偏偏特...

目錄


第一話:「我就是沒辦法跟他做愛。」

第二話:「馬迷,為什麼妳跟把拔不要住在一起?」

第三話:「妳有沒有想過妳的個性,或許不適合在律師事務所工作。」

第四話:「我就是喜歡他和別的男人不同,不貧嘴,有霸氣。」

第五話:「當律師娘,除了不用開庭之外什麼都要會。」

第六話:「不愛了,婚姻就沒有存在的意義不是嗎?」

第七話:「沈浸在不屬於我的世界,做著我不能做的事。」

第八話:「這些年除了嫁了個律師,當個表面風光的律師娘,我到底做了些什麼呢?」

第九話:「相信我,事情會好轉的。」

第十話:「一次就好,我也想要為自己而努力。」

第十一話:「這不是我要的,我要討回的是他對我的愛情。」

第十二話:「不過,可以再肆無忌憚一點……」

第十三話:「他的靈魂有幾分密合著妳,又滲透著幾分別人?」

第十四話:「女人靠男人養,是很危險的。」

第十五話:「老婆,不顧好是會跑掉的。」

第十六話:「本來期待婚前的一切快樂會持續到婚後,卻發現婚姻生活跟戀愛是兩回事。」

第十七話:「一開始,我也以為,別人說的婚姻問題,不會發生在我身上。」

第十八話:「等妳五十歲回頭想想,要怎麼定義自己?」

第十九話:「做妳不擅長的事情,根本就是在消耗自己的人生!」

第二十話:「妳只是做好一個母親的角色,卻忘了繼續當一個女人。」

第二十一話:「妳有事情瞞得過我嗎?」

第二十二話:「會後悔的人,作什麼都會後悔,把握當下,才是真正懂得人生。」

第二十三話:「或許,她只是追求被理解、被欣賞以及用心被看到。」

第二十四話:「沒有女人的付出是理所當然的,沒有女人的委屈應該被忽略。」

第二十五話:「你這麼說,不怕你老婆傷心?」

第二十六話:「人的一生,不要遺憾比不後悔重要多了。」

第二十七話:「多年來為了心愛的人的理想而努力,傻嗎?」

第二十八話:「妳自己決定就好。」

第二十九話:「人要結婚,根本上就是對愛情沒有信心!」

第三十話:「更好的生活,不一定是要錢來堆砌。」

第三十一話:「女人間的把戲,女人會不懂嗎?」

第三十二話:「或許,這就是男人女人的不同,男人不願面對的,女人卯起來要面對。」

第三十三話:「我想念那個義無反顧想要跟對方一生一世的心情。」

第三十四話:「我做了對不起妳的事,跟我愛不愛妳是兩回事。」

第三十五話:「你還愛我嗎?」

第三十六話:「如果還有愛,怎麼想都不會透徹的。」

第三十七話:「兩個人之間,退讓究竟是不是愛情的一種?」

第三十八話:「做夫妻那麼多年,怎麼可能會沒有感情?」

第三十九話:「幸福,不一定是永遠在一起。」

第四十話:「那你七十歲也願意陪我演這齣戲嗎?」


自序/導讀


作者序    



律師娘的異想世界

 

先聲明,這是部小說,也就是說,這本書裡面至少有一半的情節是杜撰的。

 

沒錯,我的確是律師娘,還有,因為在網路上發表了一些文章,出版社從天而降敲敲門,於是我打開了寫作的大門。

 

重點是,釦子是不存在的!!(是說這種體貼入微的天菜哪裏找啊!)在真實世界裡,我的行銷企劃是個熱情活力不輸釦子的美嬌娘。

 

這是我的第二本書。坦白說,當時,在Shawna(也就是女版釦子)找上我,說要邀請我合作撰寫一部專辦離婚訴訟的律師事務所長篇故事時,我是完全沒有把握的,甚至懷疑,我極有可能難產。我沒有什麼文學的底子,充其量,就是在和大律師事業草創時期,幫忙寫寫狀紙,偶爾,則將工作的心得與感想用故事的樣貌在網路上以幾百字的篇幅隨性呈現,一部十萬字的長篇小說對我來說就像是只爬過陽明山的登山菜鳥要去挑戰攀登聖母峰。

 

不過,摩羯座刻苦耐勞的性格應該是我最大的本錢吧!從動筆那天開始,我每天清晨五點起床,就坐在餐桌上,打開筆電,不管有沒有靈感,都要強迫自己寫出一些文字來。還好,事務所的忙碌總在一晚的沈澱之後,在隔天我睜開眼睛時,前一天心中的百轉千迴就像電影一般在我的腦海裡上演。雖然,故事中的離婚當事人,事實上都不存在,但是,畢竟太陽底下無新鮮事,多數承辦離婚訴訟的我們,遇到的現實案例,精彩程度也差可比擬。

 

基本上這本書與其說是一個和大律師一起工作的律師娘的半自傳,不如說,這是一個律師娘待在大律師身邊遇到各式各樣的當事人,所建構的異想世界。

 

我和大律師是大學同班同學,畢業後一起開過火鍋店、擺過薯條攤,多年後大律師突然靈機一動,說他要去報考律師高考,一年後,他真的就當上了律師,於是,我就從老闆娘變成律師娘。待在他身邊多年,從來就是特助的角色,偏偏特助的工作,就是一句「吃力不討好」的形容最貼切,我一直把他的成就當成自己成就,他的光芒當成自己的光芒,然而有時候不被肯定的無力感,我說不出口,在這本書,應該都展露無遺了。

 

女人,在結婚之後,究竟還能保有多少自己呢?

 

我想在每個女人從結婚、住進婆家、當全職主婦或當職業婦女、生兒育女之後,或多或少,都會思忖著這個問題。

 

更遑論,有的女人還得疲於應付婆媳、經濟或另一半的外遇問題,可能連觸及自我實現的想法都沒有機會。

 

問問自己,妳結了婚有比結婚前更快樂嗎?那麼至少,也有一樣快樂吧?

 

哈哈!我可不是要拆散多少鴛鴦喔!

 

其實,自己結婚七年了,再加上與老公認識了十二年才走入婚姻,想想我們過去的人生有將近一半是疊合在一起的,和一個人要不放手共度人生這麼多風風雨雨,對誰來說都是不容易的事。你問,我們不曾懷疑過嗎?老實說,我身邊的姊妹淘就曾經問過我這個問題。當時我搖搖頭,我從來不是個愛質疑自己決定的人。

 

但是,我認為,我們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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