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印第安少年的超真實日記 | 拾書所

一個印第安少年的超真實日記

$ 237 元 原價 300

內容簡介

我必須證明我永遠不會放棄,
我永遠不會放棄努力,
我永遠不會放棄努力過生活,你懂嗎?
我永遠不會向任何人投降,
永遠,永遠不會,絕不。


14歲的阿諾(綽號「二世」)天生悲慘,不但外型滑稽,視力不良,又有口吃。而且他家裡很窮,父母都是社會的失敗者,姊姊整天躲在家裡的地下室不出來。前途,似乎已經天生注定了。
他喜愛的只有閱讀,還有畫畫。有天在學校,他一時氣憤下,拿課了本砸向老師。但老師下課後卻告訴他,除非他勇敢走出目前的環境,否則他一輩子注定待在這裡,過著不開心的日子。
阿諾於是做了這輩子最重要的決定:離開村落,轉到富裕小鎮上的白人中學就讀。在那裡,他成了異類,全校只有兩個印第安人:一個是他,另一個是校內吉祥物塑像。他的長相畸形,服飾怪異,名字奇怪,處處顯得格格不入。
每天若沒搭到便車就得走路35公里上學的阿諾,該怎麼融入這個全是白人小孩的學校呢?他交得到朋友嗎?當回去面對部落的族人與好友時,被嘲笑為「蘋果」(外紅內白)的阿諾,該如何自處呢?一直躲在地下室的姊姊,突然離家,遠走千里外,阿嬤與叔叔又接連遭逢意外,阿諾,又該怎麼辦呢?
這是一個勇敢少年發現自己內在潛力的故事。
他的身體雖然有殘缺,常常被嘲笑跟欺負,但他有一顆寬廣的心,不被貧困打倒,
更最重要的是,他有一種「勇於面對挑戰」的韌性,帶著幽默與愛心,克服人生每個難關!

本書特色


這本書是講一個很會畫畫的印第安小孩,選擇離開原本在印地安保留區念書的學校,到一個全是白人小孩的學校去上學。這個故事既叫人心碎又很好笑,據說是作者根據自身的經驗所寫,裡頭記錄了當年他努力想要擺脫命運的青春年少。

作者簡介

作者介紹
薛曼‧亞歷斯(Sherman Alexie)

1966年出生在華盛頓州維爾皮尼,華盛頓州立大學畢業,海明威文學獎暨美國國家書卷獎得主,目前為全職作家,並在母校開設美國族群專題課程。在校期間,師事華裔美籍學者郭亞力(Alex Kuo,美國國家文藝基金會獎得主)學習詩文創作與小說寫作。

他的寫作具有高度的原創力,選取自身周遭環境的題材,加上語言文字的靈活運用,創作出極富趣味的作品。他筆下描繪的低層社會小人物,他們悲喜交集的生活,不但真實反應社會現實,照映出人心深處的真誠渴望,更經常使讀者的情緒在惆悵與歡笑的交織中,產生巨大的激盪。

他的第一部小說《遊騎兵與印第安人東托在天堂打架》(1993)甫出版,立即獲得海明威文學獎(最佳首部小說),之後相繼推出《印第安殺手》、《保留區的憂鬱》、《逃離》等多部作品。《一個印第安少年的超真實日記》是他目前最受歡迎的作品,並榮獲2008美國國家書卷獎、紐約時報年度好書獎等獎項。

除了寫作,他還是喜劇演員兼詩人,曾參與喜劇脫口秀的製作及演出,推出過專輯唱片,並以自己的小說為本,撰寫喜劇電影劇本《以煙傳訊》,於1998年在日舞影展贏得「最佳觀眾票選」及「製片人大獎」兩項榮譽。在詩文的創作上,他於1998年「世界重量杯詩人創作競賽(World Heavyweight Poetry Bout)」獲得首獎,之後創下連奪該獎四年冠軍的記錄,至今無人可匹敵。

薛曼‧亞歷斯得獎記錄
★1993年PEN/海明威文學獎(最佳首創小說)
★1998達科瑪公共圖書館年度文學獎
★1999年獲選「紐約客雜誌21世紀文學20傑」之一
★1999年歐亨利文學獎(O. Henry Award)
★2000年PE...

各界推薦/推薦序

《偷書賊》作者馬格斯‧朱薩克專文推薦
尼爾‧蓋曼
作家 李家同
荒野保護協會榮譽理事長 李偉文
中央大學認知神經科學所長 洪蘭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校長 林天祐
兒童文學作家 林良
北一女中國文教師 田威寧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校長 曾憲政
《沒有資優班作者》 陳之華   共同推薦

媒體推薦

☆主角雖然出身不佳,環境艱苦,但他發揮潛力、克服貧窮的決心,卻傳達出一個正面的訊息。這本書,會是全國圖書館採購的首選。School Library Journal
☆年輕人!想找尋力量來改善自己、脫離艱苦的環境嗎?這本書就是起點!Book Sense
☆這本書,在未來長遠的世代中,會在每個年齡層的讀者心裡引發迴響,提振鬥志。《今日美國報》
☆這本書是個寶,也是作者迄今最好的作品。《紐約時報》
☆完美融合了尖銳議題與豐沛情感,流暢的故事敘述搭配生猛質樸的感情,還有妙趣橫生的觀察力。Kirkus Riview
☆深入人心渴望,突出的作品,卻結合了人性。Book Page
☆作者按著自己的形象,創造出一位令人喜愛的青少年主角,並讓這位主角有如生活在我們周圍,時時刻刻。《明尼亞波里星報論壇》
☆出類拔萃!主角阿諾太棒了。《邁阿密先鋒報》
☆鮮有人能與作者薛曼‧亞歷士的文筆技巧相比。《洛杉磯時報》
☆犀利的觀察力,尖銳的幽默……太爆笑的遣詞用句。Newsday
☆作者的幽默和文句平易近人,對青年讀者尤其適合。Booklist
☆書中最突出的地方,就是主角阿諾「二世」堅毅的決心,努力向前,帶著一切決心向前。美國童書中心(NCCB)

名人推薦
★太棒了!傑出!太有趣、太溫暖、太聰慧了!我完全相信,這本書出版一年內就會獲獎,還會被禁!尼爾‧蓋曼
★這傢伙太棒了!我非常樂意推薦他的書。馬格斯‧朱薩克,《偷書賊》作者
★好久以來,沒讀到這麼好的作品了!主角努力理解週遭的世界,體諒大人的軟弱。身體雖然有缺陷,但他有一顆開放的心,還有一種「勇於面對挑戰」的韌性。艾莉森‧貝克德爾,《歡樂之家》作者
★作者帶給我們一個獨特、真誠的聲音,也是一個誠懇、時而令人心碎、永遠難以忘懷的聲音。Deb Caletti,美國國家書卷獎入圍、美國PEN得獎作家
★我的水晶球給我預言:我馬上要碰到一位高大、黑髮的帥男。果然!我遇見了這本書的主角!我好高興,主角阿諾是我近來遇到的最好玩、最可愛人物。這本書有著高度的創意,我從翻開到結尾,沒停止笑過。艾咪‧賽德麗絲(Amy Sedaris),美國演員、作家
★這本書,我讀的時候笑到抽搐,心裡又非常傷感。於是我知道,作者發揮了完全功力。這本書,完全吸引人!Chris Crutcher,美國圖書館協會得獎作家、Booklist20世紀百大入選作家
★作者創造出最佳怪咖角色:勇猛、無畏、滑稽、難忘。Cecil Castellucci,2006年美國圖書館協會年度最佳圖書作家
★主角阿諾的故事會深深碰觸你心裡那個少年。Megan Kelso,美國著名圖像書作家

內容試閱

本月熊貓俱樂部



我的腦袋天生積水。

好吧,也不是真的這樣。事實是,我出生時頭顱裡面的腦脊髓液太多了。腦脊髓液就是腦裡的油,只不過醫生把它說得好聽一點。腦葉裡的油脂跟車子引擎裡的機油一樣,可以讓機件跑得快速又平穩。不過,像我這樣的怪咖,出生時頭顱裡不但油太多,而且還又厚又黏又噁心,把這顆腦袋該做的事搞得一塌糊塗——我的思考、呼吸和生活引擎全都慢下來,全都泡在油裡。



我的腦袋浸泡在油裡。

但是,這樣說的話,又會使得這整件事聽起來怪誕又可笑,彷彿我的腦袋是一根又粗又肥、浸在油裡面的炸薯條似的。所以,換個說法是:「我的腦袋天生積水。」這樣好像比較正經,比較詩意,比較準確。



好吧,或許這樣說也不會很正經。也許,這整件事根本就是怪誕又可笑。

可是,欸,拜託好嗎,當初醫生切開我的小腦袋瓜子,用某種小吸塵器抽出裡面多餘的腦液時,難道我的老媽、老爸、老姊、阿嬷、表哥、表弟、姑姑、阿姨、叔叔、伯伯等等,他們有覺得好笑嗎?



我當時只有六個月大,本來在手術中應該掛掉的——就算那台迷你吸塵器沒有弄死我,那場手術也會讓我嚴重腦殘,一輩子成為植物人。



唉,不用說,那場手術沒把我殺了,否則我也不會在這裡寫這本書。不過,我的腦部傷殘倒是替我的健康帶來種種問題。



首先,我有四十二顆牙齒。正常人類的牙齒數量是三十二顆,對吧?但是呢,我卻有四十二顆。



比一般人多了十顆。

比正常人多了十顆。

比人類多了十顆。



我的牙齒擁擠到幾乎連嘴巴都閉不起來了。所以我到印第安人健康服務中心那邊,請他們把我嘴裡的一些牙齒拔掉,希望從此之後我能正常進食,不要像隻禿鷹,口水老是流個不停。可是印第安人健康服務中心每一年只接受一次重大的整牙補助案,結果我只好在一天之內,把多出來的十顆牙全部拔掉。



更要命的是,我們的白人牙醫相信,印第安人對於疼痛的感受程度,只有白人的一半,所以他只開給我們一半劑量的麻醉藥。



你說他是不是有夠變態?

印第安人健康服務中心一年也只補助一次眼鏡的配購,提供的款式也就那麼一千零一種:又醜又厚黑色塑膠框的那種。



腦部受損讓我一眼近視一眼遠視,結果我醜陋的眼鏡也就跟我的雙眼一樣:兩邊不平衡。

我常常頭痛。我的雙眼彼此就像仇人,你知道的,那種以前曾經結婚、而現在對彼此痛很到極點的一對敵人。



我三歲那年就開始戴眼鏡。我這人看起來,簡直就像個三歲大的印第安老公公,在原住民保留區裡面到處跑來跑去。



哦,另外,我很瘦。側身一溜,人就不見了。

不過,我倒是大手大腳的。三年級時就穿十一號的鞋!大腳、細鉛筆身,我走起路來就像個大寫的英文字母L。



還有,我的頭顱巨大無比。

壯觀。



我的腦袋,大到連原住民保留區裡面的小孩都愛圍著我,看我的腦袋。有些小孩叫我「天體軌道」,有些乾脆叫我「地球儀」。那些愛整人的傢伙常逮住我,抓著我的身體轉圈圈,然後指著我頭顱上的任一點說:「我要去那裡。」



不用說,我的外表看起來很滑稽;不過,最慘的還是「裡面」。



第一,我有癲癇症,一週至少發作兩次。也就是說,我很規律地在傷害著自己的大腦。問題是,我會痙攣是因為我的腦袋受過傷,但是每次癲癇發作等於是把舊傷口再次撕開。



沒錯,只要癲癇一發作,我就是在傷害我的舊傷。

我的癲癇已經有七年沒發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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