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伍迪.艾倫第一本親筆自傳──
被譽為當代偉大電影創作者的著名藝術家
極具娛樂性、誠實、豐富、精彩的自畫像
《紐約時報》、《洛杉磯時報》、《出版商週刊》、《今日美國》暢銷書
「我的一生中曾經幫夜總會的諧星和電台寫笑話,在夜總會自編自演,幫電視台寫笑話,在俱樂部、音樂會和電視台演出,擔任電影編劇和導演,擔任舞台劇編劇和導演,百老匯演員,導演歌劇;從電視上與袋鼠拳擊到舞台上指導普契尼歌劇我都做過。這讓我得以參加白宮的餐宴,在道奇球場與大聯盟球員一起打球,在紐奧良的狂歡節遊行和典藏廳中演奏爵士樂,到全美各地以及歐洲巡演,與國家元首見面,遇到各種才氣橫溢的男男女女,聰明機智的傢伙,傾國傾城的女明星。我出書了。如果我現在立刻死去,我沒有什麼好抱怨的。」
這是美國名導伍迪.艾倫第一本親筆自傳。他以戲謔的筆鋒寫出生命中遇到的人、起伏的事業生涯、熱愛的各種藝術作品,並正面回應糾纏他三十多年的醜聞和謠言。
1935年,伍迪.艾倫出生於紐約布魯克林一個平凡的猶太家庭。他成長於充滿歡樂的大家庭,在青年時學習魔術及各種運動;不分晝夜地沉醉於充滿紐奧良風格的爵士音樂之中,熱愛美術館和劇場表演,並成為優秀的脫口秀演員和單簧管演奏者。他最享受的時刻,是穿越在一個又一個詼諧的點子中,在鏡前獨自練習魔術手法,獨自吹奏樂器和重複聆聽鍾愛的唱片,那些獨自一人、無須面對現實的時光。如同他在書中寫道:「與其活在大眾的心中或思想中,我寧可活在我自己的公寓裡。」
在這本坦率、不時令人發噱的回憶錄中,這位著名的導演、諧星、作家和演員,全面且非常個人化地審視自己騷動紛擾的一生。從布魯克林的童年開始,早期擔任席德.凱薩電視綜藝節目的寫手,與喜劇大師一起工作,伍迪.艾倫講述他在獲得認可和成功之前,早年做脫口秀的艱辛歲月。憑藉著獨特的說故事的魅力,他從誇張喜劇如《傻瓜入獄記》(Take the Money and Run)開始回溯細數其電影製作歷程,並藉由經典作品《安妮霍爾》(Annie Hall)、曼哈頓(Manhattan)以及《漢娜姐妹》(Hannah and Her Sisters),一直到他的近期作品如《午夜巴黎》(Midnight in Paris)等電影,回顧他身兼作家和導演長達六十年豐富多產的職業生涯。過程中,他討論了他的婚姻、他的羅曼史和真摯的友誼、他的爵士樂演奏,以及他的著作和戲劇。我們從而了解到他的邪惡、他的過失、他的成功,同時也了解到他的所愛、他的共事者與師從對象。
伍迪.艾倫是不羈的天才,也是勤勞多產的創作者。他的創作主題觸及了個人生活的每個面向,直到八十高齡仍未表示要停止創作。這本書可說是這位當代偉大電影創作者極具娛樂性、誠實、豐富、精彩的自畫像。
目錄
推薦序 伍迪.艾倫的呈堂證供/鴻鴻
譯者序 如是我聞──伍迪.艾倫自傳譯後/陳麗貴
第1章
第2章
第3章
第4章
第5章
第6章
第7章
第8章
第9章
第10章
第11章
第12章
第13章
第14章
第15章
第16章
自序/導讀
喜歡女孩子無罪,但卻可能引起慘重災禍。這本回憶錄最引人注目之處,除了伍迪.艾倫歷數每部作品的因緣與構想,應該便是他的性騷擾疑案。這項指控發生於一九九二年,伍迪與多年女友兼合作夥伴米亞.法羅的養女宋宜戀愛,在伍迪和米亞爭奪兒女監護權期間,米亞指控他猥褻不到七歲的養女狄倫。此案經多方調查認為並不可信,包括伍迪通過測謊但米亞拒絕接受測謊。時年十一歲的養子摩西選擇站在伍迪這邊,指稱米亞教唆狄倫說謊,此說也獲得曾為米亞幫傭的兩位女士證實。但檢察官放話說不起訴只是為了保護年幼的狄倫,引起噬血媒體更多想像。
此案引起同情的關鍵證物,為米亞詢問狄倫事發過程的影像,七歲的狄倫在米亞追問下,道出伍迪對他曖昧的舉止。我們猶如踏入《灰闌記》的道德難題,看兩個大人搶一個小孩。在元雜劇裡,生母不忍小孩受苦而放手;但在布萊希特的現代改編版裡,是養母心疼小孩而選擇放棄。判案沒有絕對準則,畢竟法官也是凡夫俗子。後來西西寫出具有政治諷喻意味的小說版〈肥土鎮灰闌記〉,讓小孩說出「我要走出這個白粉圈兒。我有話說。」事隔三十年後,成年的狄倫確實說話了,石破天驚。這次擔任審判的不是法庭,而是輿論。狄倫在MeToo風潮中再度指控伍迪當年的行為不當,造成海嘯影響,伍迪的影片無法在美國放映,HBO旋即推出觀點一面倒的紀錄片,合作過的演員也分成兩邊,部分和他割席甚至捐出片酬,部分(以及伍迪的前妻和前女友們)則堅定支持他們認識的伍迪。
真相只有一個,狄倫受到了傷害。但傷害她的,是猥褻她的養父,還是為她洗腦的養母?卻撲朔迷離。若米亞陳述為真,伍迪是個狼父,那就表示他幾十部作品中的寬容、睿智、坦誠是假面,這傢伙骨子裡是個會對不到七歲的小孩伸出狼爪的變態。如他的電影《罪與愆》所區別,如果說和小他三十五歲的宋宜相戀並結婚生子,是招人物議的小過(畢竟宋宜已經二十二歲,並非未成年),那麼性騷擾未成年兒童,則是天理難容的大罪,而且還發生在他陷入新熱戀的期間,這個人的邪惡(和愚蠢)程度,實非常人所能想像。
但若伍迪陳述為真,他與宋宜的戀情,是一樁拯救被家暴女孩的英雄行徑。而米亞的指控,則是一個當代米蒂亞的女性復仇計畫──針對情感背叛的男人傑森,奪走他鍾愛的孩子(在眾小孩當中,伍迪最疼愛摩西和狄倫),甚至摧毀他的聲名,讓「醜聞」與他所有作品劃上等號,再也洗不清。伍迪電影中經常出現的情節/情結:對少女的興趣與好奇,提供了大眾可以附會想像的材料。
就像伍迪.艾倫的電影《雙面瑪琳達》一樣,每個故事可以有悲喜兩種版本。無論哪一個版本,都神似伍迪拍過的劇本,只是這故事的主導權不在他身上,而在爍金的眾口。伍迪從前的豐功偉業,在此刻,既是正面、也是負面資產──有人會因為他是個天才,而拒絕相信他也有陰暗面;也有人正因他是天才,而更容易認同被加害者聲名所壓抑的受害者。何況事涉未曉世事、難以為自我發聲的孩童,更應如履薄冰。我們可能永遠等不到一個神探白羅,來提出無懈可擊的真相,讓真正的罪犯現形並且伏法,但至少,我們可以像白羅一樣,不畏瑣細地對每位嫌犯一再提問,得出我們內心最接近真相的解答。
這本回憶錄便提供了單方面的完整說法。雖然,它在美國引起的出版風波,反映了甚囂塵上的「取消」文化。但我以為,問題不在於是否要不計代價地崇拜藝術家或文化英雄,而在於能否不被道德判斷先行的情感綁架。即使法庭定罪的死刑犯,我們都還會想要傾聽或甚至平反,退一萬步說,就算伍迪是個十惡不赦的罪犯,難道不該讓他提出他的...
各界推薦/推薦序
──鴻鴻專文推薦──
王振愷|電影與藝術書寫作家,策展人
瓦 力|音樂故事人
但唐謨|自由寫作影評人
李泳泉|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董事、世新大學廣播電視電影學系退休講師
柯一正|導演
范俊奇|馬來西亞作家
陳榮彬|國立臺灣大學翻譯碩士學位學程助理教授
陳德政|作家
張碩修|卡米地喜劇俱樂部創辦人
黃以㬢|作家、影評人
黃信堯|導演
詹正德|影評人、有河書店店主
葉 郎|文字工作者
蔡康永|知名節目主持人、作家、設計師、導演
膝關節|影評人、台灣影評人協會理事長
鴻 鴻|詩人、導演
(依姓氏筆劃排列)
「他的語氣在書頁上顯得如此真誠隨和。」──《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
「一則在布魯克林中下階層成長的故事;一段扯淡閒聊,從八卦小報笑話寫手到奧斯卡金像獎得主的喜劇階梯攀爬過程……總體上,這本回憶錄閱讀起來非常愉悅,非常娛樂、騷動、紛擾……除非你真的是陰沉乖戾的傢伙,否則連珠砲般的單行、雙行、三行笑話等,會讓你一直捧腹大笑。」──彼得.比斯金德(Peter Biskind),《洛杉磯時報》(Los Angeles Times)
「十足愉悅賞心、捧腹逗趣、惹人喜愛,並且熠熠生輝如宇宙星塵。」──《國家評論》(National Review)
「打從年輕時期就擅長自我解嘲的幽默,而且天生具有紐約的膽識;艾倫說出別人心中的想法,那些該死的爭議。」──《紐約圖書雜誌》(New York Journal of Books)
「每分鐘都有笑點。」──《紐瓦克明星紀事報》(Newark Star-Ledger)
「艾倫的風格兼具饒舌漫談和敏銳機靈。」──《衛報》(The Guardian)
「非常活潑、生動、妙趣橫生的敘述。」──《評論雜誌》(Commentary Magazine)
「他的才智充分展現。」──《聯邦黨人》(The Federalist)
「精采絕倫。」──《截止日期》(Deadline)
「一趟令人愉快的探索之旅,深入伍迪.艾倫的心靈、人格和美妙的奇思異想……他是極優秀的電影創作者之一,也是一位非常詼諧幽默的人。他在1970年代成為一名藝術家,其獨特的憤世嫉俗與浪漫主義結合的風格,正好及時趕上舊的神祇已逝、新的神祇尚未誕生的時代。」──吉姆.德爾蒙特(Jim Delmont),《奧馬哈快訊》(Omaha Dispatch)
「這是一本絕妙好書,非常有趣……你覺得你和他同處一室,而且,沒錯,這就是一本很棒的書,在讀完這本書之後,你很難認為這個人做錯了什麼。」──賴瑞.大衛(Larry Da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