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創學 A Big Idea on the Cultural and Creative Economics | 拾書所

文創學 A Big Idea on the Cultural and Creative Economics

$ 646 元 原價 680

文化創意產業的定義和範疇迄今紛紜,美國稱為娛樂產業(entertainment industries),英國和歐洲盛行採用創意產業(creative industries),中國大陸和韓國稱為文化或是內容產業(cultural and content industries),國內則是稱為文化創意產業(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至於學術界或是產業界,不少人採用媒體產業與文化產業交互使用。儘管不同的名稱各有優點,但也存在著自身的侷限。不過,他們都共同與休閒、娛樂、創意和媒體等要素高度關聯。

  本書權衡以文化創意產業作為代名詞,試圖提出一套兼具經濟與文化的思維路徑。分析架構包括媒體、經濟、管理與文化等四大理論,產業範疇包括電影、廣播電視、有線電視、音樂、出版、職業運動、表演藝術、博奕、遊戲、主題樂園和時尚奢華等十一項產業。適用範圍包括從經濟學、管理學及文化研究等跨領域思辯文創的相關課程。無論如何,面對眾聲喧嘩的文創提出一個新的想像,如同送煤到新堡一樣,本書寫給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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