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事實的真相
在被收押幾天後,我心想:萬一有任何不測,為了家人著想,似乎應該將自己這半輩子所作所為記錄下來。於是,我把已經鈍成圓頭的鉛筆在窗邊磨尖,開始寫下此一手記。
原本,我並未打算特別以大和銀行事件為焦點,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一些關係人在媒體上的言論,太過於不負責任和不正確,甚至有不少報章雜誌引用錯誤的資訊撰寫社論或評論,才促使我逐漸改變主意。一九九六二年二月,大和銀行接受了與美國聯邦檢察局的司法交易,如此一來,這件轟動社會的事件,就在許多疑問未獲澄清的情形下落幕。幸好身為事件主角的我,還能把事件的過程正確地描述出來。另一方面,我也要為自己錯估而引發此一負社會責任,因此決心將此一手記出版。
對於已經失去一切,未留下任何東西的我而言,在這個時候所作的說明,當無詭辯的必要。通常,發生類似的不法事件,關係人大都是在作了適當的說明之後負起責任―引咎辭職,這是日本的習慣。但是,不清楚自己的責任內容就草率辭職,是負責任嗎?大家都認為辭職就可以免除釐清事實的義務,因此在日本發生的不法事件,最後幾乎都是不了了之。其中也有人在事過境遷後,東山再起。
美國在七年前因放寬限制引發了泡沫經濟的破滅。為了處理相繼倒閉的S&L(儲存銀行)留下的問題,由全體國民負擔了近千億美元的巨款,並且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結果在遭起訴的一千八百人之中,有一千五百人被判刑。美國金融當局對銀行的健全性極度敏感,規定銀行有即時通報的義務。這種處分在不願屐行此義務的大和銀行看來,是難以想像的嚴格處罰。儘管認為美國的處理適當與過嚴的看法都有,不過我想:這份提供我所知情報與資料的手記,能讓大家再一次對這事件作一番思考。
我寫此一手記,既非了誹謗某特定人物,也不是了將自己的責任推給別人,只是想描述這個影響到美、日關係的事件真相,供日本人了解事實經過。
為求記錄翔實,登場人物盡可能使用真實姓名,不過,為弓維護某些人的名譽,我會使用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