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內容簡介
二推薦
三導讀
內容簡介
在本書當中,兩位作者虛擬了一位廣告人與佛洛依德醫生談及他面對各種客戶所發生的不可思議的狀況。
除此,作者將日常生活裡的點點滴滴、商場上的爾虞我詐、以及演藝圈形形色色等種種個人經驗,具體形諸於理性研究的文字,並且以詼諧、新穎的觀點,分析錯綜複雜的人性。
從難以克制自己性慾的美國總統柯林頓,到明明只有三十七公斤卻老是嫌自己胖的女孩,到開車時一碰上塞車就會破口大罵的大學教授,我們常常不禁會懷疑:「他們的腦袋裡到底在想些什麼?!」到底是什麼原因,使得這些外表看看起來正常無比、事實上也非常聰明的人,總是會做出一些完全違反常理的事情,有時候他們甚至會傷害到自己和他人?
依照佛洛伊德的說法,這全是「本我」惹的禍,而心理叢書暢銷作家韋納在本書中,則用「內心裡的蠢蛋」來代替「本我」,深入淺出的詳盡解釋這個始終存在於我們頭腦之中的原始欲望。
韋納在本書中,搜集了許多名人的軼聞趣事以及平凡小人物荒誕不經的故事,藉著幽默的筆觸和實例,不斷探索人類內心裡的蠢蛋對於權力、性欲、愛和領土....的渴望....由於內心裡的蠢蛋觀念扭曲,而且衝動無比....因此常常會驅使外表上看起來非常正常的人,卻做出完全違背常理的事情。執業多年的精神病醫生海夫特,則在書中詳細敘述各種對抗躲在我們頭腦陰暗一角的內心裡蠢蛋的策略。
雖然大衛並非是所謂的「專家」,不過由於他的觀察力精準敏銳,因此常常注意到專家所不見的事物。他的文章淺顯易懂、有趣而顛覆,提供人們對於平日生活當中反常的行為和瘋狂的行徑,一個良好省思的機會。在日常生活裡,我們經常面對各種奇奇怪怪的事件,大家不禁懷疑:「怎麼會發生這種事呢?」「現在的社會怎麼會變成這樣?」「他們真的是有意要這樣做嗎?」
本我的概念雖然不是由佛洛伊德(Dr. SigmundFreud)所創造,但他卻是第一位將這些觀念有系統加以陳述的學者。雖然本我的概念,並非每個人都可以完全自覺,但是事實上,這個觀念早就存在於古老的部落儀式、哲學的思維和神學的架構之中。
在人際交往的過程中,我們總是想了解和控制自己的情慾和行為,而佛洛伊德和其他的學者,則是早從十八世紀開始,一直到二十世紀的前幾十年,不斷的努力將本我及相關的概念系統化,我個人認為,本書將這些觀念介紹得淺顯易懂,令人激賞。
韋納在本書中,為了鋪陳中心思想,不厭其煩的列舉出五花八門的案例,清晰明白的闡釋複雜的概念,由於內容生動活潑,也使得這本書完全不像坊間同質性的書籍,總是像課本一般的枯燥無味。當作者初次把手稿拿給我過目時,清新動人的內容令我驚喜不已,過去多年以來,我已經習慣於心理學書籍必定是艱澀生硬,萬萬沒有想過居然也可以寫得如此引人入勝。
當年佛洛伊德提出一系列有關精神病的理論時,曾經引起無數的批評,政界人士對他嚴厲抨擊,宗教界也對他相當不以為然,甚至科學界的人士也並不完全認同他。無論如何,佛洛伊德的理論,並非本書探討的重點,但是他所建立人類在無意識的情況下,心理活動確實存在的推論,早已深植於各種現代心理學的理論範疇之中。基本上,韋納在本書中,只是借用佛洛伊德的理論作為引言,然後簡單明瞭的鋪陳種種人們尚未注意到的領域。
推薦
導讀—黃富源(犯罪學博士)
「本我惡魔--與弗洛依德對談」雖然是一本非常有趣的書,但是嚴格地說,卻不是一本很容易讀的書。原因在於這本書所要探討的是人類行為中最為晦澀難明的部分:何以一個正常的人(甚至是極端聰明的)會犯下愚不可及的錯誤。
推薦序—趙少康(政治新聞節目主播,曾任立法委員)
我曾經看過許多面對鏡頭時信誓旦旦、義正辭嚴的政治人物,私底下面對無法掌握情況時的驚慌失措,或者是出現一些歇斯底里的小動。
很多兇殘的殺人兇手,在被逮捕後,回到兇案現場,面對自己做過的事,會難過得痛哭失聲,無法相信自己曾經做了這麼殘忍的事。
人心的脆弱,可見一斑。
推薦序—范可欽(廣告創意人,2000年台灣總統大選,扁陣營廣告操盤人)
愛娃卡恩西北大學心理博士
「韋納以一種迷人、有趣、心懷慈悲的方式,清楚的描繪出我們每天在日常生活裡,所面臨的各種瘋狂思緒。」
麥可納格貝契芝加哥心理學會博士
「韋納照亮了人性神秘的一面....」
勞勃威爾森知名得獎作家
「Battling the Inner Dummy一書,是我近十年來看過最風趣、最發人深醒、也最回味無窮的一本關於心理學和頭腦科學的書。我給韋納五顆星的最高評價。」
文溫格的作者
「看完這本書後,令我如沐春風。」
導讀
對於我們所生活的深奧難明的世界,要有更謙卑的態度
黃富源
「本我惡魔--與弗洛依德對談」雖然是一本非常有趣的書,但是嚴格地說,卻不是一本很容易讀的書。原因在於這本書所要探討的是人類行為中最為晦澀難明的部分:何以一個正常的人(甚至是極端聰明的)會犯下愚不可及的錯誤。為了要讓讀者趣味盎然地讀這本書,作者特別設計了讓已經作古了的精神醫學大師弗洛依德再生,現身說法來解釋自己的學說和現實生活中的一些特殊個案,與弗洛依德當年在闡揚他的學說時一樣,這本書毫不忌諱地討論了害羞、性愛、忌妒、攻擊與犯罪等一般人在平常較少會公開去談論,但是卻想要去討論的範圍,更有進者,這本書更將當代與歷史上有名的個案穿插於書中,以強化本書的可讀性和內容,諸如個性羞澀的希特勒何以會殺人如麻?溫文儒雅的休葛蘭何以會召妓買春?少年得志的柯林頓何以會緋聞不斷?煞時間,深奧的理論都成了引人入勝的故事,「妙趣橫生」正是這本書會吸引人的原因之一。
剛開始看這本書,或許會被這本書所引述的資料所嚇到,不過一旦靜心細讀,就會發現如果沒有繼續讀完這本書,才真是個「蛋」。這本書從人類的大腦說起,談到人格結構、潛意識與人類行為的相互關係,遍及生理學、心理學、精神醫學、法律學與犯罪學等各種學科的知識,其中的任何一個學科都有其專業,一般讀者如何深刻地領悟本書「科技整合」的精微之處呢?作者以平易近人對話處理了這個難題,透過「半專家」與弗洛依德的對話中,作者對人類的行為歷程與原因娓娓道來,深深解析,更佐以幽默的對白、詰難,讓各種知識化作常識,在談笑間發人深思;也因此會導引讀者對本書的內容「細細地讀;慢慢地想」。
本書中有一個觀念,提到人類的許多行為似乎都是看不出原因的。不過如果深究這本書的真正內涵,才會發現作者是希望傳達更深沉的想法,追根究底地去瞭解人類的行為,會發現縱使是表面上看不出異樣的人類行為,也都有其可以解釋的原因,所謂的「無因」,不過是我們對人類行為的「無知」所致。這種現象在犯罪行為中最常發現,諸如為什麼兩個相交相知半個世紀的老戰友,以年逾花甲的歲數竟會因細故而互砍?深情款款的夫妻會因一張戲票而引爆瓦斯禍及全家?
「細故殺人」狀似無因或是不可理解!犯罪心理學家洛肯比爾(Luckenbill, D.F.)即曾仔細檢視過許多的兇殺案件之後,歸納了一個重要的學術觀點,洛氏稱之為「情境處理(situated transaction)」。此一觀點,主張把被害事件的發生(其時被害事件可能會包含兩個或更多的人,在另一人身上所做事),不再看成只是單方面的犯罪被害者或犯罪加害人的因素,因為犯罪事件的發生是充滿動態因素的,洛肯比爾以兩造當事人對犯罪情境的處理過程,去說明犯罪案件的發生。並以這些研究來解釋「暴力情境處理」的概念。
他使用這個方法來分析發生於加州的七十位殺人者。像其他研究者一樣,洛肯比爾發現這些謀殺案件大多發生在非正式的場合中,而且犯罪加害者與犯罪被害者往往都是彼此互相認識的,而有很大的部分在事後看那些「殺人的理由」,都是極其細微而不足以構成「殺人」的理由。他解釋說「謀殺」就好像其他一般的事情一樣,也是兩造當事人在「處理情境」的過程所產生的結果。洛肯比爾舉例說明,兇殺案件的發生,可能是兩造爭吵的當事人,為了要爭面子所因起的結果。此一衝突來自於雙方面的當事人,都因為要爭面子而以更激烈的方式回應彼此間的羞辱,處理該情境的方式變得越來越激烈暴力,乃逐漸導致激烈的爭鬥,終致以一方為對方所殺而收場。
洛肯比爾認為殺人者就是情境處理的一個產品,導致被害者會死亡的原因在於兩造當事人的涉入處理。洛肯比爾進一步解釋殺人案件發生的「情境處理」過程,包括了六個階段,第一階段,可能是被害者的行動,導致犯罪加害者察覺到該行動,對其的威脅,就像是面對犯罪一樣。這個階段可以用語言來表達,即當事人感覺到「失落(get lost)」。第二階段,犯罪者解釋這些行動是侮辱與挑釁的。第三階段,犯罪者以具體行動,想挽救他的面子或聲譽。而這些行動,包括言詞上或身體上的報復。第四階段,被害人採取了更具攻擊性的行動,並示意他人,暴力行為可能是此時最好的互動方法。此一階段,旁觀者常會扮演著一個實際上鼓動或喝采以助長暴力行為產生的角色。他們可能會將兩造當事人退離的後路阻斷,而使得兩造當事人無法不使用暴力的方式互動。第五階段,兩造當事人精確地以互毆的身體暴力,彼此相互報復。第六階段,犯罪者可能會因旁觀者的介入而逃跑或停止暴力。
洛肯比爾發現此交互作用之型式,重複出現在他所研究的殺人資料中,洛肯比爾乃相信:的確有一些固定的方式,會導致個人去使用暴力。這些謀殺的途徑,實際上可能與常識對暴力的看法很不相同。諸如在一般普遍常識中對殺人者的描述,常常是一個有高度動機驅使下才會從事謀殺犯罪的個體,常常是一個已經在犯罪之前,就精密設計好如何逃跑構想的機巧犯罪者大相逕庭。這些一般常識的「謀殺秘辛」顯然地與典型的兇殺案件不同,因為真正的兇殺暴力,常常是發生在日常生活中活動的互動過程,而很簡單的,只是因為一點點小爭吵而怕「失面子」所引起的。所謂的「無因」殺人,實則「有因」;所謂「難以理解」的細故殺人,就是簡單的「面子」問題。
就洛肯比爾所研究殺人者的觀點,根據洛肯比爾的描述,兇殺案件從事件開始直到暴力爭鬥的關鍵時刻,兩造當事人的互動與反應才是決定該事件是否會以暴力收場的結果,如果兩造當事人的互動和反應不同,當然會引起相當不同的結果。換句話說殺人案件的發生,可能是兩造當事人為了很小的事「僵持不下」的結果,由於死要面子的原因兩造當事人賭氣爭吵,相互刺激終致不可收拾的以殺人收場,如果在事件剛開始之際,有一方知所退讓,悲劇便不會發生。然而,這種「退一步可保百年身」哲學,在平常講講容易,一旦降臨到己身似乎也並不容易。因之本書的另一個附帶效益是,充分的明瞭到「退讓」在某些狀況下是最聰明的犯罪被害預防。
不過人類的行為,是不是就是透過這樣的方法就可以完全理解與解釋的呢?似乎也沒有人敢保證,今天我們對於人類某類行為的解釋就是不變的定論或真理,也許我們現今所知的知識有限,才會做這樣的解釋,有朝一日人類的科技更形發展,所得的知識或許就足以否定今天的解釋,讀完了「本我惡魔--與佛洛伊德對談」這本書,我最深沉的感想卻是「人類對於我們所生活的、深奧難明的世界,要有更謙卑的態度」。
(本文作者為犯罪學博士、中華民國犯罪矯正事業發展基金會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