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二十世紀發展現代犯罪調查技術的第一人,
早在CSI(犯罪現場調查)一詞尚未出現時,便已發明各種鑑識技術,
被譽為「美國福爾摩斯」的他,因哪些經典案件與創新作法,奠定歷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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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辦案方法束手無策,新興的科學辦案尚待認可……
許多如今我們習以為常的破案工具與方法,並非一發明就廣獲大眾與司法界採信,遑論運用。是美國司法科學先鋒愛德華.奧斯卡.海因里希在幾起轟動全美的大案中,將這些運用帶入眾人的視野。
►血濺型態分析——在校園高級住宅區,一名女子死於自家浴室,牆上滿是血跡。關於嫌犯,「It's always the husband.」這句老話是否適用?
►筆跡分析、鑑識地質學——德高望重的神父遭人綁架,勒索信如何洩漏歹徒的職業?嫌犯房內帽子上黏的沙子,如何與案發現場產生連結?
►指紋學——飯店的狂歡酒宴中,一名美艷女星香消玉殞,喜劇泰斗捲入性侵害命疑雲,房門上交疊的一男一女手印,說出了什麼祕密?
►人物側寫——窮困兄弟檔鋌而走險搶劫火車,探員雖搜得數件證物卻理不出頭緒,他如何僅憑一件沾有油漬的褲子,精準判斷嫌犯樣貌?
►法醫昆蟲學、石英表面紋理方法——接獲蘆葦沼澤發現的一只人耳僅經過半天,他便理出死亡時間與死者側寫,並從衣物推測出案發現場……
►鑑識彈道學、比較顯微鏡——專家知道可以由子彈上的痕跡比對出射出它的槍枝,但民眾可不了解原理,要怎麼向他們解說與證明呢?
一九三三年,加州柏克萊。在一間堆滿燒杯、本生燈和數千本書籍的實驗室裡,愛德華.奧斯卡.海因里希正埋首鑽研證物。他是美國最早的鑑識科學家之一,在搜尋線索、確立證據上具備不可思議的敏銳度,總能神乎其技的演繹推理、尋找答案,在四十年的偵探生涯中破了兩千多起案件,獲得「美國福爾摩斯」美譽。
然而民眾對科學的理解並未與鑑識科學的發展同步,為此海因里希不斷改進作證技巧,設法將複雜科學說得淺顯易懂,以爭取探員、陪審員與法官的理解。雖然他在職涯中並非毫無過錯,但確實為犯罪調查帶來深遠的正面影響。本書作者根據多年研究與數千件原始資料,揭露這位司法科學先鋒的生平與經手的重要案例,既呈現科學與技術的能力與侷限,引導讀者省思司法制度與相關實務,亦訴說鑑識科學發展的重要歷史
▎各界好評——
►在《美國福爾摩斯》裡,作者帶我們踏上愛德華.奧斯卡.海因里希的鑑識科學改革之路。過程中,他為了追求時而曖昧不明的正義,堅毅不撓的研究血濺痕跡、辨別騙徒、收集潛藏的指紋痕跡。本書構思巧妙,兼具娛樂性與知識性,宛如柯南.道爾再現。
——凱倫.阿伯特(Karen Abbott),《伊甸園的鬼魂》的作者
►懸疑的偵探故事、耐人尋味的人物琢磨,《美國福爾摩斯》對海因里希的發跡、挫敗,以及過人的才智,做了最公正的描寫。
——黛博拉.布魯姆(Deborah Blum),普立茲獎得主及《毒藥手冊》的作者
►讀凱特.溫克勒.道森這部引人入勝的新作,我彷彿踏上了鑑識科學的歷史之旅。這位充滿執念、聰明過人的海因里希太適合從事這份工作了!
——S. G..格溫(S. G. Gwynne),《反叛的呼喊》與《夏月帝國》的作者
►作者以精心的研究和精彩的描述介紹了這名理應家喻戶曉的偉大偵探。
——琳賽.斐(Lindsay Faye),《高譚之神》的作者
►作者筆下重建的案件一件比一件更吸引人,故事最終回到那個令人牽掛的案子,並用以下這個貫穿全書的問題挑戰我們:科學方法是否真能明辨無辜與犯罪之人?這是真實犯罪最精彩的部分。
——布萊德.里卡(Brad Ricca),《福爾摩斯太太》的作者
►海因里希真實而令人著迷的生命與留給世人的遺產,讓人不禁感嘆真實犯罪事件有時竟比虛構小說還要離奇。
——茱蒂.梅利內克(Judy Melinek)和T. J..米歇爾(T. J. Mitchell),《工作僵直》的作者
►DNA鑑定、CSI犯罪現場影集……,鑑識科學怎會變得如此迷人,成為我們文化中的一部分?這本書深刻描寫了科學洞察力。
——喬.德瑞普(Joe Drape),《美國法老》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