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來講書法理論的文字不少,但絕大部分採取詩話體例的語錄體,好像散珠斷玉,讓人不易把握到作者的中心思想。這些講書法理論的書雖然沒有形式上的系統,並不就是沒有系統,每一本論書法的書都有它一定的審美哲學基礎。
《中國書法理論體系》把古來的書法理論加以整理,分為六個大系統-喻物派、純造形派、緣情派、倫理派、天然派、佛教與書法,明辨地分析出各流派的基本思想與邏輯標準,及對立又貫通的審美哲學。熊秉明談的是書法理論,實際上也是歸納了中國美學的發展與演變。
中國古來講書法理論的文字不少,但絕大部分採取詩話體例的語錄體,好像散珠斷玉,讓人不易把握到作者的中心思想。這些講書法理論的書雖然沒有形式上的系統,並不就是沒有系統,每一本論書法的書都有它一定的審美哲學基礎。
《中國書法理論體系》把古來的書法理論加以整理,分為六個大系統-喻物派、純造形派、緣情派、倫理派、天然派、佛教與書法,明辨地分析出各流派的基本思想與邏輯標準,及對立又貫通的審美哲學。熊秉明談的是書法理論,實際上也是歸納了中國美學的發展與演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