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印臺灣省通志稿出版說明》 中國是一個重視歷史的國家,歷朝中央均設史官,而地方亦常開局修志。臺灣自清康熙二十二年(一六八三),鄭克塽敗於施琅,正式納入中國版圖,屬於福建省臺灣府;總計清朝統治臺灣凡二百一十三年(一六八三-一八九五),臺灣有關府、廳、縣志書之修纂凡五次:康熙年眼高拱乾、周元文,乾隆年間劉良璧、范咸、余文儀先後修成。光緒十一年(一八八五)臺灣改建行省,劉銘傳為首任巡撫,光緒十八年(一八九二),臺北知府陳文騄、淡水知縣葉意深稟請纂修《臺灣通志》,巡撫邵友濂從之。設局臺北,以布政使唐景崧、巡道顧肇熙為監修,通飭各屬設局採訪,以士紳任之。二十一年三月,通志原稿約已完成三分之一,猝遭割臺之役,戎馬倥傯,稿多失散,今存僅斷簡殘編而已。終有清之年,臺灣刊刻「府志」凡七種,廳志三種,縣志十種,而未有「省志」付梓。在中國各省中,臺灣府、廳縣志書之完備,幾為全國之冠;民國四十五年(一九五六),臺灣省文獻委員會按《臺灣通志》原稿四十冊,縮印為平裝四冊,列入臺灣叢書第五種,書名曰《清光緒臺灣通志》。民國五十一年(一九六二),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將該書加以標點及勘誤,重新排版,印成平裝四冊,列入臺灣文獻叢刊第一三○種,書名為《臺灣通志》。 日本據臺時期,大正七年(一九一八),劍花室主人連雅堂,採國史體例,網羅清代臺灣舊有方志,撰成《臺灣通史》,始於隋大業元年(六○五),止於清光緒二十一年(一八九五),此書為紀四、志二十四、傳六十,凡八十八篇,表圖附焉。清代官修方志,僅侷限於有清一朝,至於荷蘭、西班牙及明鄭時期之史實,則闕而不錄,更遑論外患之相逼及民變之迭起。連氏完成臺灣三百年來第一部通史巨著,確實彌補了安志之遺憾;但其書僅三冊,其所運用史料仍嫌不足(楊雲萍語)。 民國三十四年(一九四五)八月,日本戰敗,臺灣重回中國統治;民國三十七年(一九四八)六月,臺灣省政府成立「臺灣省通志館」,以林獻堂為館長,委請歷史學家楊雲萍教授擬訂「臺灣省通志假定綱目」刊於《臺灣省通志館刊》創刊號;民國三十八年七月「臺灣省通志館」改組為「臺灣省文獻委員會」,《臺灣省通志稿》,該稿由學者方家六十二名執筆,自民國三十九年至五十四年間先後付梓,實際共十志五十九篇,平裝五十九冊。全書自史前時期始,大約斷限於民國卅九年。就內容而論,乃是一部「臺灣全史」的百科辭書,其體裁雖未脫離近代官修方志之範圍,但許多資料已分運用新史學方法撰成,並兼具現代學術分科之標準。民國五十年(一九六一)二月,臺灣省文獻委員會奉命將已出版四十餘冊《臺灣省通志稿》呈送內政部審查,同年九月,內政部以《臺灣省通志稿》大多記述日據時期之事蹟,對明清兩代史跡略而不詳,對光復後之政蹟,亦未見詳述;遺漏太多,有失修志記載史實的意義;內政部竟以「民國五十年為民國成立五十週年,各方面有檢討過去,策勵將來之舉……等等」為由,要求《臺灣省通志稿》應改以民國五十年為斷限;此後臺灣省文獻委員會遂增修《臺灣省通志稿》,並制定每廿年增修《臺灣省通志》,先後於民國五十七年起陸續出版《臺灣省通志》及民國八十年間出版《重修臺灣省通志》。 在臺灣官方志書中,從未見比《臺灣省通志稿》更詳實而完整之文獻,會書可謂「集臺灣方志之大成」,乃本土研究中不可或缺之重要參考書。但該書絕版已三十幾年,坊間一書難求。民國六十九年,臺北眾文圖書公司在古亭書屋高賢治先生推動下,獲當時臺灣省文獻委員會主任委員林衡道先生同意再版《臺灣省通志》;唯林故主委生前每為《臺灣省通志稿》未能再版而抱憾(見《林衡道先生訪談錄》頁二三二)。 去年二月,古亭書屋高治先生慨然贈以所藏《臺灣省通志稿》四十五冊(與原書僅差十四冊),並鼓勵我出版此書;翻閱數月,深覺生為臺灣人,不可不知臺灣事;身為出版人,更不可讓《臺灣省通志稿》就此湮沒。五月間,經中央研究歷史語言研究所所長杜正勝師引介,獲臺灣省文獻委員會謝嘉梁主委同意,正式授權臺社重印出版,前賜序文,使本書更加充實。又《臺灣省通志稿》係臺灣縣文獻委員會主編纂修,因當時未經內政部審查通過即先行出版,故僅能命之為「臺灣省通志稿」,而不能正名為「臺灣省通志」。為保持此書之完整,本社除將臺灣省文獻委員會所提供的全套樣書以二十五開本重印,並精裝為二十五冊外;並將《臺灣省通志稿內政部審查意見書(一)》以附編方式附在第二十五冊之後,以待方家之討論。最後,希望《臺灣省通志稿》之重印出版,能方便吾人研究臺灣歷史,並增我輩及後人對臺灣先賢開發臺灣之了解與忻慕。捷幼出版社 李明賜 謹誌西元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於台北參考資料:盛清沂《臺灣省通志纂修始末》、高志彬《臺灣文獻書目解題.民國臺灣省通志稿》、卓遵宏.林秋敏《林衡道先生訪談錄》、陳三井.許雪姬《林衡道訪問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