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重心在於作者認為,法治國家不僅以法律為公私行為之準繩,並賴司法機關定分止爭,法律本身更應符合憲法設定之優質要求。憲法則是以人權保障為中心思想,各種人權中,以言論及出版自由為主軸之表意自由向被公認居於關鍵之地位。近年來經由司法院大法官之多號解釋,已呈現出較為清晰之圖像。另一方面,司法院大法官本身之功能與運作亦須密切觀察,俾釋憲之業務能提供人權最佳之保障。
另外,法治國家的實現,有賴於多元的條件互相配合;例如,法學教育、法學研究,司法治度的健全,司法預算的適度,憲政機關間的良好互動�。本書作者深耕憲法學二十餘年,洞察憲政運作的實際,以比較方法及實證的分析,以20篇論文精彩闡明前述關鍵的道理,值得法律人典藏研究,也適合關心此等議題的國民閱讀。
作者簡介
法學斌
政治大學法學士、美國維吉尼亞大學比較法碩士、法學碩士、法學博士
- 現職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
行政院國科會法規會暨訴願會委員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法規會委員
行政院新聞局法規會暨訴願會委員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法規會委員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
台灣行政法學會秘書長
中國憲法學會副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