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越來越多的法律學者開始借用文學的方法和見解,甚至堅持法律教育必須涵蓋文學涵養所能培育出來的倫理省思,以豐富法學專業上的研究。而曾經入圍美國國家書評獎的《法律與文學》一書正是這個「法律與文學運動」最具代表性的作品。波斯納法官以其淵博的學識和豐富的法律經驗,深入淺出描寫這個法律與文學交集的領域,內容包括具法律意涵的經典文學、探討法律的通俗小說、法律人的文學教育、文學法理學以及法官傳記。
作者簡介
理察.波斯納(Richard A. Posner)
法官於1939年出生於紐約市,以優異成績畢業於耶魯大學英文系以及哈佛大學法學院,是美國當代最卓越的法學家。他在學期間曾擔任《哈佛法學評論》的主編,之後陸續任職聯邦最高法院布瑞南大法官及當時司法部檢察總長馬歇爾的助理,二十九歲時就已成為史丹福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至今已榮獲耶魯等多所大學的榮譽博士,目前是芝加哥大學法學院資深教授,並擔任聯邦第七巡迴上訴法院院長。
波斯納法官學識淵博、才氣縱橫,被喻為法學界的莫札特。他不僅是「法律與文學」運動的先驅,同時也帶領芝加哥大學的法律經濟分析學派,成立《法學研究期刊》(Journal of Legal Studies),鼓勵法律的經濟分析,因而帶動美國法學界過去二十年來最重要的一場革命。此外,波斯納法官著述甚豐,深受推崇,至今已出版三十餘本學術著作、三百多篇論文、超過一千五百篇的司法意見書(親筆撰寫,不假助理之手),涵蓋多項領域,跨及法理學、刑法的經濟分析、智慧財產權、勞工法、法律與文學以及性別研究等(詳見本書末的著作表)。其中《法律與文學》一書自一九八八年出版以來,一直是法律與文學這個跨學科領域的標準教材,曾入圍美國國家書評獎。波斯納法官的著作量鉅質精,除了被翻譯成多國語言外,其判決意見及學術著作的被引用率也是美國當代法學界中最突出的。波斯納法官對美國法學理論界及實務界的貢獻既深具廣,堪稱美國當代最具影響力的法學巨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