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粉塵環境之電氣防爆危險區域劃分IOSH95-S305 | 拾書所

爆炸性粉塵環境之電氣防爆危險區域劃分IOSH95-S305

$ 190 元 原價 200

  國內目前尚未有爆炸性粉塵環境之電氣防爆危險區域劃分技術資料可供參考,因此事業單位常未劃分危險區域,以致所使用之防爆設備不適當或未使用防爆設備。本計畫針對國際電工委員會(IEC)、歐盟(EN)、美國及日本先進國家之粉塵環境電氣防爆危險區域劃分標準與規範進行分析探討,並建立其劃分技術指引。研究發現:(1)EN之粉塵危險區域劃分標準已與IEC統合,且美國國家電工法規也允許採用IEC之粉塵危險區域分類法,而日本之危險區域劃分與歐美差異甚大且簡略;(2)IEC(EN)將危險區域劃分為20區、21區與22區,而美國傳統上係劃分為第II級第1種場所與第II級第2種場所,但在新規範中也允許採用20區、21區與22區,另日本卻劃分為爆燃性粉塵危險場所與可燃性粉塵危險場所;(3)IEC(EN)對於可燃性粉塵可能引起之危險區域劃分,基本上採是否形成爆炸性粉塵雲環境為主要考量,而美國及日本除以形成爆炸性粉塵雲環境為主要考量外,亦將粉塵層之堆積情形列入考慮。另本計畫所建立之技術指引係以IEC 61241-10標準為主,並酌參美國防火協會之NFPA 499與美國國家電工法規之NEC 506之相關規定編製。本報告所編製之劃分技術指引,其主要內容包括爆炸性粉塵環境的洩漏源、危險區域劃分原則、粉塵層的危害、危險區域劃分程序與實例等,可提供國內事業單位與檢查機構一個初步危險區域之劃分技術參考。但基於危險區域範圍之劃分可能因粉塵特性、製程設備條件、工廠配置及通風情況等影響,因此使用者亦應經由現場實務需求、國外標準之演變,持續地修正,以獲得更兼顧安全與實務之現場危險區域劃分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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