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敘述民國34年(1945)至民國90年間臺灣治安機關的創置與沿革,以及各警政單位在社會治安上執行的情形。內容涵蓋警政、警備保安、消防、民防(含義警、義消)及海巡等課題。為避免與《臺灣省通志》、《重修臺灣省通志》重複,民國70年以前的部分簡略敘述,民國70年以後則力求詳實完整。
本篇敘述民國34年(1945)至民國90年間臺灣治安機關的創置與沿革,以及各警政單位在社會治安上執行的情形。內容涵蓋警政、警備保安、消防、民防(含義警、義消)及海巡等課題。為避免與《臺灣省通志》、《重修臺灣省通志》重複,民國70年以前的部分簡略敘述,民國70年以後則力求詳實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