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我國刑事訴訟制度朝向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修正後,我國的刑事證據法也相對應地出現了某種程度的改良。其中最重要地,應該是採行了英美式的傳聞法則與證據排除法則。為能正確理解傳聞法則與證據排除法則之意義與功能,本書除探討其在英美法域的沿革歷程外,更進一步自比較法的觀點分析探討傳聞法則與證據排除法則在我國法制中應有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