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案所引發的爭議,造成我國憲政體制中行政和立法兩院之間的嚴重衝突和僵局,並凸顯現有解決兩權爭議機制的不足。本研究擬藉此從比較憲政的角度,探討二個主要問題:第一、探討我國現行憲政體制下行政和立法兩權的權力配置和分際;第二、探討行政與立法爭議解決機制之設計,並提出改進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