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運輸業設置專業管理人員之研究 | 拾書所

建立運輸業設置專業管理人員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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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第1款規定,汽車運輸業除對所屬車輛、駕駛人及僱用之從業人員應負管理責任外,不得拒絕公路主管機關為安全管理所召集舉辦之訓練或講習,惟目前對於運輸業管理人員始終並無訂定制度化之訓練或證照。為因應道路交通事故居高宜設法改善,並加強營業大客車管理,本研究將蒐集各國運輸業設置專業管理人員相關規定,並瞭解國內外各產業對於專業管理人或專業經理人之相關規範,進而探討我國是否有建立「運輸業設置專業管理人員」之必要性,及研擬相關具體配套措施,俾供相關權責單位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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