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現代型的法律制度,起源於日治時期(西元1895-1945年),由日本在臺的統治機構—『臺灣總督府』所引進。為暸解臺灣司法演進歷程,司法院自92年起,與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合作,執行『臺灣總督檔案—司法文書蒐集、解說』計畫,就現存於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的『臺灣總督府檔案』,蒐集與司法有關的文書,包括法院建置、審級、管轄、員額編制、受理案件類型、數量統計資料、法律從業人員、司法獨立問題、民事爭訟制度、民事調停制度、公證制度、刑事制度、原住民法律地位、涉外司法事務等,並由計畫主持人王泰升教授,在陳宛妤、阿部有理香的協助下,就具有歷史意義或展示價值的檔案,擇要翻譯、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