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共同安全與防務法制 | 拾書所

歐盟共同安全與防務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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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洲統合歷經幾十年之發展,已有相當之成果,諸如形成單一市場,相互開放邊界,歐元成為通用貨幣等,然在安全之領域,因涉及敏感的主權問題,各國難以割捨,尤其與北約存在既合作又競爭的複雜關係,迄今仍止於政府間之合作,與前揭眾多共同體化之事務迥然不同,故歐盟之運作體制可謂係一盟兩制。

  歐盟在安全領域之合作歷經坎坷的發展過程,從早期防務共同體等失敗後,安全與軍事問題乃成為不能觸及之禁區,70年代開啟政治合作,僅能進行無拘束力之外交協調,1992年馬斯垂克條約以柱狀結構建立「共同外交與防務政策」,惟仍借助西歐聯盟作為防務臂膀,迄至1999年科隆峰會催生「共同安全與防務政策」,歐盟方開始建構自主之防務架構與能量,並經尼斯條約、里斯本條約等落實完善。

  「共同安全與防務政策」乃係為「共同外交與防務政策」提供行動能量,並以「共同防禦」為願景,二者均為政府間之合作,基本上採行一致決,以確保各國作為條約之主人;歐盟峰會為最高決策單位,理事會為其發動機,其下設置有決策幕僚架構(高級代表、政治與安全委員會、軍事委員會、民事危機管理委員會等)、行政幕僚架構(軍事參謀部、民事能量計劃與管理中心、情勢中心等)與外圍機構等,聯盟之行動與立場等則為其主要之政策工具,在架構與能量逐漸齊備後,歐盟已在歐、亞、非展開25項軍事行動或民事任務等,雖其規模與強度仍然有限,然已逐步走出「經濟巨人,政治矮子,軍事侏儒」之陰影。

  本書作者具有深厚的法學背景,在我國政府各部門擔任重要職務期間,對於政治、外交、安全、防務各方面均有極為敏銳之觀察力及判斷力,故能見人所未見、察人所未察,為歐盟研究開創了一個具有前瞻性的領域。

作者簡介

許惠祐

經歷:
  1993.05 ~ 迄今 海洋、中正、淡江、文化大學兼任副教授,真理大學專任副教授
  2009.08 ~ 2011.01 國家安全局駐歐洲特派員
  2007.02 ~ 2008.06 國家安全局局長
  2006.02 ~ 2007.02 國家安全局政務副局長
  2004.05 ~ 2006.02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
  1998.02 ~ 2004.05 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
  1997.12 ~ 1998.02 中國國民黨中央秘書處主任
  1996.06 ~ 1997.06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1993.05 ~ 1996.06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會副秘書長
  1991.03 ~ 1993.05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法律服務處處長
  1990.05 ~ 1991.03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
  1984.08 ~ 1990.05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士林分院法官,中央警察大學、國防管理學院兼任副教授
  1981.07 ~ 1984.08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學歷:
  1980.09 ~ 1988.01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博士
  1986.01 ~ 1989.05 取得漢斯塞德獎學金,經司法院派赴德國慕尼黑大學在職進修
  1977.09 ~ 1980.06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
  1971.09 ~ 1975.06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

研究領域與專長:
  國家安全 / 兩岸交流制度、中共司法制度、旅遊契約法、談判溝通

著作:
  《電腦在審判上之運用》
  《旅行契約之研究》
  《法庭之騷擾及其處理》
  《從非訟中心之試辦到非訟法務官制度之建立》
  《論具有中國特色的大陸司法制度》
  《從法輪功事件透視中國大陸法制》
  《中國大陸立法之制度與特色》
  《臺灣海洋》
  《從歐體旅遊準則比較兩岸對旅客之保障》
  《兩岸國民參與司法之研析》
  《兩岸交流政策與法律》
  《兩岸旅遊契約與合同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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