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按未來民法總則應有的規範順序,分章而下。內容從法律上主體的動態面(人)、靜態面(住所)到法律上客體,再論及權利義務與其法律關係之變動。此外,作者認為法律關係變動的原動力,除法律行為外,尚有事實行為、不違法有責行為、放任行為及違法行為,並以各章說明之。關於民法自作規定的配套措施,以法律規定之設計為一章,篩選重點分析解說;而民法委外自我管理的部份,則另以私法自治之設計為一章,篩選重點分析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