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本條例)的頒行,在生物醫學研究領域中引起了高度的觀注,該條例在當前國際社會中屬相當先進之立法。雖說該法在未來或有必須調整以適應在地化需求之空間,然這個立法確實對於保障人權與釐清科學研究的正義基礎,有其關鍵地位。本書在第一部份,係以註釋法學之方法就該條例加以詮釋;其中援引共同作者等參與國科會與衛生署研究計畫所累積之知識為本。至於第二部分,則係就國際相關發展所歸納出之49個相關議題,以23篇專論方式加以呈現,冀求在我國生醫研究之領域發揮拋磚引玉之效果。
作者簡介
范建得
現職:
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專任教授
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生物倫理與法律中心主任
林瑞珠
現職:
台灣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學務長
台灣科技大學人文社會學科專任教授
李崇僖
現職: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
陳汝吟
現職:
玄奘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陳仲嶙
現職:
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
李子聿
現職:
承展智權暨商務法律事務所執業律師
廖嘉成
現職:
清華大學生物倫理與法律中心研究員
執業律師
梁宗憲
現職:
正邦聯合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
張喬婷
現職:
立言法律事務所執業律師
陳冠維
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
陳彥碩
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
劉源祥
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