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質課稅與納稅人權利保護 | 拾書所

實質課稅與納稅人權利保護

$ 760 元 原價 800

  實質課稅與納稅人權利保護,日益受到重視。2009年增訂稅捐稽徵法第12條之1,明定稅法解釋及事實認定應以實質經濟原則認定之,其中第3項更明定課稅要件事實之實質認定,應由稽徵機關負舉證責任。台灣之稅捐稽徵實務,於立法、行政及司法層面,向來強調依法課稅,對於納稅人基本權利之保障則未予以相對應之重視,於2010年修正公布納稅人權利保護章,首度承認納稅人權利並予以明文保護。同時並有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2項退稅請求權等條文之新修正,於形式意義及實質意義上為納稅人權利保護開啟嶄新之扉頁。

  因此,本書從實質課稅原則與納稅人權利保護觀點出發,就兩岸之稅捐法制作進一步之探討,藉以釐清稅法與民法規範之關係,並就澳洲、韓國、法國等法制國家相關制度作一比較研究與討論。

  本書係台灣大學法律學院財稅法學研究中心與財團法人資誠教育基金會合作主辦「第十四屆兩岸稅法學術研討會—實質課稅與納稅人權利保護」之論文集,內容包含:一、實質課稅與納稅人權利保護;二、經濟轉型中的稅收調節機制與政策選擇-兼及國家課稅權的憲法界限;三、實質課稅原則內涵之再探;四、契約類型自由與契約當事人之認定;五、韓國納稅人權益保護制度分析;六、日本、美國、法國稅法上的實質課稅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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