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思想把存在物還原為一系列顯露存在物的顯象,這樣做的目的是為消除某些使哲學家們陷入困境的二元論,並且用現象的一元論來取代它們。這種嘗試成功了嗎?
我們從「顯現」出發,繼而提出了兩種類型的存在:自在與自為。這兩種存在的深刻的含義是什麼?為什麼這兩種存在都屬於一般的存在?這種自身中包含著截然分立的存在領域的存在的意義是什麼?如果唯心主義和實在論都無法解釋那些事實上用來統一那些確實無法溝通的那些領域的關係,我們能給這個問題提出別的解決辦法嗎?現象的存在怎麼能是超現象的呢?
正是為了回答這些問題,我寫了本書。
--尚-保羅.沙特
作者簡介
尚-保羅.沙特(Jean-Paul Sartre, 1905-1980)
當代法國著名作家及存在主義者,出生於巴黎,曾在柏林師事存在主義大師胡賽爾及海德格。二次大戰期間參與巴黎的反德活動,發表小說、劇本著作若干,如《想像》(1936)、《噁心》(1938)、《蒼蠅》(1943)等。1943年發表最重要的代表作《存在與虛無》。提出「存在先於本質」的主張,並以此奠定其學術地位。其哲學思想的核心為對自由的深切渴望以及伴隨而來的責任感,因為人從未能置身於處境之外,所以「最終,人要為其所是而負責」。
1957年發表《存在主義與馬克思主義》,此後關切的主題轉向政治及馬克思理論,一生中從未停止過對政治社會運動的積極參與,並以實際的行動反對資產階級、帝國主義與殖民主義。
譯者簡介
陳宣良
中國人民大學哲學博士,長期從事法國哲學研究。曾著有《法國本體論哲學的演進》。除參與《存在與虛無》的翻譯外,還譯有《萊布尼茨哲學述譯》(羅素著)。
杜小真
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1979年起從事法國哲學研究。著有《一個絕望者的希望:薩特引論》、《勒維納斯》等書。譯著有《西西弗的神話》、《迂迴與進入》、《聲音與現象》、《重負與神恩》等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