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物權編最新條文已經配合大法官釋字第349號解釋,修正物權法定主義並增訂登記對抗條文,以大幅擴張物權自治的空間,這些修正的物權法法理基礎為何,修正後的條文如何解釋適用,都有待學說和實務進一步闡述。作者即是對於此類修正條文的提倡者,曾參與中國大陸物權法立法過程的重大爭議討論,也是法務部民法物權編研究修正及內政部不動產登記法(草案)研訂專案小組委員,本書除對於物權編的規定為全面性論述外,也特別引述新條文已出現的實務見解,閱讀本書將可掌握最新條文的解釋適用和物權法的發展趨勢。
本書特色
一、重視法律的本土化 二、採經濟分析方法 三、重推理而非資料的堆砌 四、引用美國法資料 五、例題暨解題分析
作者簡介
謝哲勝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士 美國威斯康新大學法學碩士、博士
經歷: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國立中正大學教師會理事長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主任暨研究所所長 台灣財產法暨經濟法研究協會理事長 法務部民法物權編研究修正專案小組委員
現職: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台灣醫療衛生研究協會理事長 法務部信託法研究修正專案小組委員 內政部不動產登記法(草案)研訂專案小組委員
主要著作: 財產法專題研究(一)—(六) 民法物權 土地法 信託法 法律經濟學(合著) 工程契約理論與實務(合著) 中國民法(合著) 房租管制法律與政策 不動產證券化(合著) 選擇權(合著) 不動產抵押貸款債權證券化(合著) 不動產證券化—法律與制度運作(合著) 網路法律常識(合著) 金融資產證券化理論與法制(合著) 員工股票選擇權(合著)
教授課程: 民法、土地法、信託法、法律經濟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