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87年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實施,施用毒品者的身分從單純的犯人角色,轉變成病人及犯人兩者的病犯,不只單純施予懲戒,也同時被視為需要醫療幫助的人。而毒癮愛滋感染者除了要面對藥物濫用的問題外,確定罹患愛滋後,所面臨的困境是多重且複雜的,在生理層面上,會擔憂不確定的疾病變化及對死亡的恐懼;在心理層面上,需面對悲觀、絕望及無意義的負面情緒;在社會層面上,害怕曝光、擔心被歧視、家人不接納、不敢謀職、不敢向伴侶告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