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延續99年「風險管理應用於鐵路運輸安全之初探-以臺鐵辨識為例」研究案之成果,以臺鐵為研究對象繼續進行風險管理的第二與第三個步驟-風險分析與風險評量,研究過程中回顧軌道業界常用的風險分析方法及風險評量原則,以及國內外軌道系統的實務經驗,並以「鐵公路車輛於平交道碰撞」及「旅客上下車摔倒」兩項危害為例深入探討。
「鐵公路車輛於平交道碰撞」危害因涉及設備、環境、人員等諸多因素,本研究採失誤樹(FTA)與事件樹(ETA)方法進行風險分析,研究結果發現「公路駕駛因素」是平交道事故主因,其中又以「誤判短時間無車而闖越」、「未保持安全間距」、「誤判未侵入」為關鍵因素,另根據97~99年資料,評估本項危害屬於「必須降低」之危害,應立即採取改善手段。 「旅客上下車摔倒」危害大多肇因於人為疏失,因此本研究採人為錯誤分析與降低技術(HEART)進行分析,研究結果發現「感知失效」、「決策失效」、「疏忽」是主要因素,同樣根據97~99年資料發現本項危害風險落在「ALARP」區間,亦即合理可行的條件下應採取改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