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就是以德服人、以理服人的作為。一個國營機構不如此作為,就空負文化之名,名不符實。
十八世紀伏爾泰、盧梭均深悉其抗爭對手,不純然只有權力而已,它還外包以文化的外衣。為此,他們都感受到抗爭工作之艱鉅。
台灣學運份子陳為廷受其抗爭對手賞以一記文化悶棍,方知抗爭工作之不易。
九世紀的韓愈、白居易對於對手覆以文化的全力這一性質,一無所悉,受盡對手的宰割、猶不明所以。
九世紀距十八世紀,歷史進步相差如此鉅烈,然則九世紀的文化抗爭這一頁歷史,猶有值得回顧的價值。
從陳為廷,上溯盧梭,再上溯到白居易,這是本期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