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立法通過施行,其目的為何?教育人員的角色為何?要當檢察官嗎?當法官嗎?何謂校園性別事件?通報、不通報,「疑似」如何判斷?調查小組的權限為何?調查報告如何撰寫?提懲處建議是調查小組的責任還是義務?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與調查小組的關聯性?這些在處理校園性別事件過程中所產生的疑惑,應如何釐清?
本書作者為大學法律系專任教師,教授刑法、證據法學、性別與法律課程,以法律理論為基底,集結處理校園性別事件處理之經驗,每章以新聞案例做為思考出發,將性別平等教育法之立法目的、法律解釋以及個案處理中,可能產生之疑惑,以非傳統法律教科書之文字,提供給相關教育人員做為參考依據,並且由司法實務審判工作者,審閱模擬撰寫之調查報告書,希冀若在將來可能進入的司法程序中,獲得法院之肯定。
作者簡介
蘇滿麗
【現職】
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經歷】
曾赴瑞典隆德大學法律社會學系擔任訪問學人(Sociology of Law, Lund University, Sweden, 2008.07-2009.02),進行性別主流化及校園議題觀察研究。致力於將所學法律通俗化之工作,包括參與司法實務少年觀護所、監獄的法治教化工作,以及校園性別平等教育議題推廣。除列為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學術∕實務∕調查人才庫之外,歷任縣市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委員、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委員、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委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及教育部第10屆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
【學歷】
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博士
【著作】
愛情性別與法律校園性別事件理論概述與處理實務校園性別事件救濟理論與爭議實例概述—正當法律程序校園法律與生活向性騷擾說不--輕鬆解讀性別三法
審閱:林宜民
【現職】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庭
【經歷】
擔任司法官為刑事審判實務工作多年
【學歷】
中興大學法學士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