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的內容是民法最抽象的東西,對初學者而言,單純看民法總則的法條文字去了解民法,就像從紅色西瓜汁去想像綠色西瓜皮的樣子,實在強人所難。
本書上在編寫邏輯,即非依照民法總則之條文依序編寫,民法學習上,須先學習最具體明確的債權契約概念,包括契約成立、契約不生效力等基礎架構後,再來討論物權契約之成立與不生效力,有了債權與物權契約之最基本概念後,再來討論權利、時效與法理等抽象法學之概念。
因此,編寫順序會與一般民法總則教科書有差異,無非是希望以具體實際觀念作基礎,再來想像抽象民法總則其他之概念,讓讀者可以順利踏進民事領域的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