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先生所謂「政權」即是「政治主權」,這與「法律主權」是相對的,其實就是人民的「參政權」,他要使人民普遍擁有直接行使四種參政權(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的機會,讓人民當國家的主人,才算是真正的民主國家。舉凡政府的組成,政策的施行,要基於人民的同意。如果制定「公民投票法」,卻又設計阻撓人民公投的「審議委員會」,這是假民主。
孫中山主張實施「直接民權」,強調「主權在民」的重要,蓋為避免國內戰爭,預防政府專制腐化,以順應世界潮流。過去中國常發生內戰,造成人民顛沛流離的痛苦,破壞許多文化遺產,少有建設,實因大家爭做皇帝,亦即爭國家領導權,這種野心家代代不絕。孫中山提倡「主權在民」,即在避免野心家爭「皇帝」時造成災難。
本書特色
★以孫中山的三民主義演講為基本骨架,並加上《孫文學說》、《國父全集》等相關言論著作,整理出的教科書性質書籍。作者長期系列研究,
★以政治學研究法長期分析,區分為政黨論、政權論、政府論三篇,此為第二冊。
孫中山主張實施「直接民權」,強調「主權在民」的重要,蓋為避免國內戰爭,預防政府專制腐化,以順應世界潮流。過去中國常發生內戰,造成人民顛沛流離的痛苦,破壞許多文化遺產,少有建設,實因大家爭做皇帝,亦即爭國家領導權,這種野心家代代不絕。孫中山提倡「主權在民」,即在避免野心家爭「皇帝」時造成災難。
本書特色
★以孫中山的三民主義演講為基本骨架,並加上《孫文學說》、《國父全集》等相關言論著作,整理出的教科書性質書籍。作者長期系列研究,
★以政治學研究法長期分析,區分為政黨論、政權論、政府論三篇,此為第二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