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我國未來的育嬰留職停薪的推展,提供更為多元思考的政策發展空間,本研究聚焦於以下三個主要研究問題的探討:
一、蒐集先進國家之育嬰留職停薪制度之實施現況及鼓勵受僱者提出申請之作法與成效等相關資料。
二、分析我國育嬰留職停薪制度實施現況(如申請津貼、復職協助措施實施情況及比例、不當對待狀況等),並辦理座談及資料分析,了解目前影響我國受僱者申請及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可能影響因素(如性別、年齡、產業別等)。
三、提出我國規劃調整育嬰留職停薪之政策建議。
分析結果發現,依性別分類,自民國98年度至民國102年度,各項申請人數和核發金額,女性申請比例仍遠高於男性。以年齡40-44歲為分界點,40-44歲前以女性申請人數較高;而40-44歲後,男性申請人數遠高於女性。若以平均件數金額來看,男性單件平均金額卻是大於女性單件平均金額。
根據研究結果,本研究提出以下之建議:
一、加強公共托育服務,提升女性勞動參與率。
二、申請的限制深受產業規模及結構所影響,應予考量企業規模因素。
三、仿傚日本復職給付做法以鼓勵企業員工依誠信原則重返職場。
四、強化雇主的責任以及「工作生活平衡獎」列入相關鼓勵指標。
五、回任原職的界定上,應給予更為彈性的空間。
六、回任前的人力資本提升。
七、有關國家稅制上的差異,本研究建議在津貼補助的所得替代比率不宜再提高。
八、透過勞動檢查強化監控申請育嬰假留職停薪後,並監控重新返回原事業單位之現況。
一、蒐集先進國家之育嬰留職停薪制度之實施現況及鼓勵受僱者提出申請之作法與成效等相關資料。
二、分析我國育嬰留職停薪制度實施現況(如申請津貼、復職協助措施實施情況及比例、不當對待狀況等),並辦理座談及資料分析,了解目前影響我國受僱者申請及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可能影響因素(如性別、年齡、產業別等)。
三、提出我國規劃調整育嬰留職停薪之政策建議。
分析結果發現,依性別分類,自民國98年度至民國102年度,各項申請人數和核發金額,女性申請比例仍遠高於男性。以年齡40-44歲為分界點,40-44歲前以女性申請人數較高;而40-44歲後,男性申請人數遠高於女性。若以平均件數金額來看,男性單件平均金額卻是大於女性單件平均金額。
根據研究結果,本研究提出以下之建議:
一、加強公共托育服務,提升女性勞動參與率。
二、申請的限制深受產業規模及結構所影響,應予考量企業規模因素。
三、仿傚日本復職給付做法以鼓勵企業員工依誠信原則重返職場。
四、強化雇主的責任以及「工作生活平衡獎」列入相關鼓勵指標。
五、回任原職的界定上,應給予更為彈性的空間。
六、回任前的人力資本提升。
七、有關國家稅制上的差異,本研究建議在津貼補助的所得替代比率不宜再提高。
八、透過勞動檢查強化監控申請育嬰假留職停薪後,並監控重新返回原事業單位之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