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碎石工廠因其原料來源多元,故其碎石過程時可能產生粉塵總類更顯複雜。本研究進行石材碎石廠現場訪視職業現況調查及作業環境採樣分析,以了解石材碎石工廠之職業衛生暴露危害情形。
現場訪視職業衛生調查結果顯示勞工特殊健康檢查、作業環境監測、防護具使用多數工廠均未達我國法規要求。問卷部分結果皆不顯著,僅肩膀疼痛與年資呈現顯著相關,此應與人因工程有關。而現場個人採樣之可呼吸性粉塵濃度範圍由未檢出至2.23 mg/m3,皆低於法規第四種粉塵標準(5 mg/m3) ;區域採樣之總粉塵範圍介於0.7 ~ 61.22 mg/m3 ,可呼吸性粉塵範圍介於0.16 ~13.46 mg/m3 。除1廠家外,其餘5個廠家都超過法規第四種粉塵標準(10 mg/m3)。無論是個人還是區域採樣,六家工廠的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比例介於0~2.82%。石綿纖維分析結果的部分,僅3廠家測得石綿纖維,但皆低於法規標準(0.15 f/cc)。噪音部分,4廠家勞工八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值(TWA)超過85dBA或暴露劑量劑量超過50%,應使勞工配戴防音防護器具;頻譜分析結果除1廠家屬於低頻率的噪音,較高分貝數集中於30 Hz外,其他廠家出現較高分貝數集中於2K~4KHz,為最容易造成聽力損失的區段,值得重視。
石材碎石工廠作業現場粉塵及噪音均超過我國法規標準,但員工工作滿意度仍高達80%以上,顯示勞工安全衛生文化與意識不足,故應加強雇主與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現場作業環境改善工程。
現場訪視職業衛生調查結果顯示勞工特殊健康檢查、作業環境監測、防護具使用多數工廠均未達我國法規要求。問卷部分結果皆不顯著,僅肩膀疼痛與年資呈現顯著相關,此應與人因工程有關。而現場個人採樣之可呼吸性粉塵濃度範圍由未檢出至2.23 mg/m3,皆低於法規第四種粉塵標準(5 mg/m3) ;區域採樣之總粉塵範圍介於0.7 ~ 61.22 mg/m3 ,可呼吸性粉塵範圍介於0.16 ~13.46 mg/m3 。除1廠家外,其餘5個廠家都超過法規第四種粉塵標準(10 mg/m3)。無論是個人還是區域採樣,六家工廠的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比例介於0~2.82%。石綿纖維分析結果的部分,僅3廠家測得石綿纖維,但皆低於法規標準(0.15 f/cc)。噪音部分,4廠家勞工八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值(TWA)超過85dBA或暴露劑量劑量超過50%,應使勞工配戴防音防護器具;頻譜分析結果除1廠家屬於低頻率的噪音,較高分貝數集中於30 Hz外,其他廠家出現較高分貝數集中於2K~4KHz,為最容易造成聽力損失的區段,值得重視。
石材碎石工廠作業現場粉塵及噪音均超過我國法規標準,但員工工作滿意度仍高達80%以上,顯示勞工安全衛生文化與意識不足,故應加強雇主與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現場作業環境改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