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規畫,國內上市櫃和公開發行企業已自104年起依規辦理。同時,主管機關亦積極研擬中小企業適用之IFRS for SMEs。這些規制,不但影響財務報告的架構,也影響財務報導的內容與品質,因此,IFRSs不僅是財務與會計的領域,對資訊系統、績效和獎酬制度、投資關係、稅務等其他層面,也產生重大影響。此外,財務報表是企業股東與投資大眾了解企業當年度營運狀況的重要指標,外部資訊使用者或是企業利害關係人,也需要瞭解IFRSs內涵,才能進行專業判斷。
近期美國會計準則(GAAP)特別針對企業認列營收之方式與成本支出的時間點,進行改變。在科技技術帶動之下,從事雲端、巨量資料、物聯網等方面開發及應用之企業,和以共享經濟發展之企業,在收入認列、績效、盈餘可能產生截然不同的影響。同時,國內自2018年起施行IFRS 9「金融工具:分類與衡量、減損及避險會計」,有關金融資產「重分類」、公平價值衡量、財稅差異、營運績效,以及採用「預期信用損失(Expected Credit Losses)減損模式」等會計處理,對於金融業者影響深遠。前述變動,促使企業必須深入洞察資料中未被發掘的寓意與價值,對於財務會計、稽核、數位鑑識,與會計評價等方面,帶來考驗與學習機會,期能分析出有助企業決策的資訊。
採用國際會計準則(IFRS),對既有會計處理的變革,臚列如下:
從「損益導向」改為「資産・負債導向」
從「區分損益交易和資本交易」改為「綜合淨利益概念」
收入認列部分,從「已實現觀點」改為「権利・義務移轉基準」
對於負債的性質及認列時點,從「權責發生制」改為「債務認識基準」
「資產」與「負債」按「流動性」及「非流動性」之分類分別表達
從「保守原則」改為「公平價値」
從「企業繼續經營之前提」改為「投資價值評價」
合併報表部份,從「依母公司的立場」改為「依單一經濟個體立場」編製報表
「營運部門資訊」改為從企業管理面的角度揭露相關資訊
減少金融商品處理複雜性
由於IFRSs對於財務報表之名稱並無強制規定,主管機關考量國內投資人已習慣使用資產負債表之名稱,在影響不重大及未違反規定等考量下,不修改報表名稱。報表名稱雖未改變,惟考量投資人之閱表習慣,並參考國外財務報表之表達格式,報表格式之內容則有些微改變。目前,國內中文教科書較多使用「財務狀況表」名稱,但是美國準則的英文教科書較多使用「資產負債表」,所以,本書採用「資產負債表」以呼應金管會規定。
本版增訂部分僅說明如下:
新聞短訊全部更新,更加呈現時下企業實務運作情況。
配合國際會計準則,修改各章相關文字內容,有助於提升企業會計資訊透明度,便於國內企業至國際資本市場籌資。
更新國際會計準則第2號公報規定,修定存貨淨變現價值低於成本之處理。
更新國內有關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及就業保險費率資料。
更新債券及權益證券評價相關會計科目,配合國際會計準則之修正。
更新國內監理機關對於財務報表資訊需求目的,以及證券主管機關規範國內上市櫃公司之財務資料分析,並更新相關釋例。
配合主管機關自100年9月陸續公告修訂各行業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之會計項目及代碼,本版修改既有的「會計科目」用語為「會計項目」。
為配合國際會計準則之發展趨勢,及商業會計法於103年5月30日三讀通過修正,其次,並考量國內法令及會計實務,修正商業會計處理亦於103年11月19日修正。本版亦配合採用相關用語。
近期美國會計準則(GAAP)特別針對企業認列營收之方式與成本支出的時間點,進行改變。在科技技術帶動之下,從事雲端、巨量資料、物聯網等方面開發及應用之企業,和以共享經濟發展之企業,在收入認列、績效、盈餘可能產生截然不同的影響。同時,國內自2018年起施行IFRS 9「金融工具:分類與衡量、減損及避險會計」,有關金融資產「重分類」、公平價值衡量、財稅差異、營運績效,以及採用「預期信用損失(Expected Credit Losses)減損模式」等會計處理,對於金融業者影響深遠。前述變動,促使企業必須深入洞察資料中未被發掘的寓意與價值,對於財務會計、稽核、數位鑑識,與會計評價等方面,帶來考驗與學習機會,期能分析出有助企業決策的資訊。
採用國際會計準則(IFRS),對既有會計處理的變革,臚列如下:
從「損益導向」改為「資産・負債導向」
從「區分損益交易和資本交易」改為「綜合淨利益概念」
收入認列部分,從「已實現觀點」改為「権利・義務移轉基準」
對於負債的性質及認列時點,從「權責發生制」改為「債務認識基準」
「資產」與「負債」按「流動性」及「非流動性」之分類分別表達
從「保守原則」改為「公平價値」
從「企業繼續經營之前提」改為「投資價值評價」
合併報表部份,從「依母公司的立場」改為「依單一經濟個體立場」編製報表
「營運部門資訊」改為從企業管理面的角度揭露相關資訊
減少金融商品處理複雜性
由於IFRSs對於財務報表之名稱並無強制規定,主管機關考量國內投資人已習慣使用資產負債表之名稱,在影響不重大及未違反規定等考量下,不修改報表名稱。報表名稱雖未改變,惟考量投資人之閱表習慣,並參考國外財務報表之表達格式,報表格式之內容則有些微改變。目前,國內中文教科書較多使用「財務狀況表」名稱,但是美國準則的英文教科書較多使用「資產負債表」,所以,本書採用「資產負債表」以呼應金管會規定。
本版增訂部分僅說明如下:
新聞短訊全部更新,更加呈現時下企業實務運作情況。
配合國際會計準則,修改各章相關文字內容,有助於提升企業會計資訊透明度,便於國內企業至國際資本市場籌資。
更新國際會計準則第2號公報規定,修定存貨淨變現價值低於成本之處理。
更新國內有關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及就業保險費率資料。
更新債券及權益證券評價相關會計科目,配合國際會計準則之修正。
更新國內監理機關對於財務報表資訊需求目的,以及證券主管機關規範國內上市櫃公司之財務資料分析,並更新相關釋例。
配合主管機關自100年9月陸續公告修訂各行業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之會計項目及代碼,本版修改既有的「會計科目」用語為「會計項目」。
為配合國際會計準則之發展趨勢,及商業會計法於103年5月30日三讀通過修正,其次,並考量國內法令及會計實務,修正商業會計處理亦於103年11月19日修正。本版亦配合採用相關用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