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5年2月開始,作者擔任台南市文化古蹟與歷史建築審議委員會委員,這兩年來一直感受到台南市政府與委員會同仁們的用心,在一連串文化古蹟與歷史建築的實地勘查與會議討論中,委員們窮盡時間與心力所貢獻的對象,就是要如何維護台南府城古都的文化古蹟與歷史建築。這些用心與感動促成了作者投入撰寫文化法學第三本學術專論的決心,寫這本文化法專論的主要目的,從專論名為「公民文化權、文化法制與古蹟保存」可知:是嘗試從文化憲法、文化國與公民文化權建構文化法制的憲法基礎,並藉此探討古蹟保存的整體問題。整體而言,本書希望能夠為我國公民文化權、文化法制與古蹟保存的建構,提供一個提綱挈領的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