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現代民主國家的要求與新的社會變遷,以及新興科技所面臨之挑戰,行政法學勢必然應就「法學方法」、「規範對象」與「觀察面向」的改變,重新檢視傳統行政法體系建構的基礎與新興議題的克服,並增加新的視野。台灣行政法學會於2017年12月9日召開了「行政法學作為調控科學」年度研討會。本論文集即收錄了該研討會之八篇論文,內容擴展了行政法學所應對應或規範之對象「行政事實」認識之寬廣視野,從行政扮演調控者、風險預防者、多元利益調和者,乃至於行政法學除了持續審視行政是否觸及法律的紅線外,關注的聚焦點逐漸轉移投向行政品質的良窳。將正當程序視為良善行政的核心要項,納入法治原則的內涵要素,甚而建立以程序導向的台灣行政法,開啟新行政法文化;並在因應當代行政任務與周遭條件變遷,思考當代行政法學方法如何從行政組織與行政程序的各種安排,建構新興行政法制與其適用,並必要的指引。
本書分別從德、法、美、日,乃至於歐盟行政法之發展,提供豐富的研究成果,理論與實務兼顧,對於行政法學、法制於實務運作,具有方向指引與具體解決問題之價值。
本書分別從德、法、美、日,乃至於歐盟行政法之發展,提供豐富的研究成果,理論與實務兼顧,對於行政法學、法制於實務運作,具有方向指引與具體解決問題之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