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民國107年1月18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改方案,廢除實施多年的兩稅 合一制度與制定新的股利課稅制度、非居住者股利扣繳率提高、保留盈餘加徵稅制等,本書立即全面更新,除了綜所稅股利所得課稅與申報方式更新之外,也將第三章兩稅合一的章節部分廢除重新改寫為股利稅改新制專章。
此外由於所得稅法修改幅度較大,搭配其他子法規,在107年6月法案預告完成的修法發布包括所得稅法施行細則、所得基本稅額施行細則發布個人之一般所得稅額,應加計個人依所得稅法第15條第5項規定選擇就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分開計算之應納稅額,且個人依所得稅法第15條第5項規定選擇分開計算稅額之股利與盈餘合計金額應計入基本所得額,本書也立即加入例題供讀者參考。還有所謂「長庚條款」的「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也修正公布。
本版已將「106 年度出售房屋未申報或已申報而未能提出證明文件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107 年度各項免稅額、扣除額與課稅級距調整。並將 105、106 年 度主要考試的代表性試題列入當成例題,讓同學可以藉由試做考題檢視自己對法條的熟悉度。至於課本後的考古題有關股利新制可抵減稅額部分沒有完全改寫,只先在例題改寫,等待薪資費用列舉扣除修法之後再全面改寫考古題。
由於法規修正頻繁、考題與例釋,雖經努力校對但難免會產生錯誤,本次改版也一併予以修正。若有發現錯誤之處希望各位老師、先進與同學們不吝來信指正,我們一定會立即更正並虛心檢討。由於稅法更新頻繁,為避免大家誤用舊法,請大家定期到我們的 FB 粉絲頁「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瀏覽或按讚取得訊息 也歡迎加入 line 群組(加入好友中搜尋 line ID: @taxtw),或加入 FB 的「會計師 稅法討論區」查詢稅法更新動態,同學如有問題也歡迎到討論區一起討論。
此外由於所得稅法修改幅度較大,搭配其他子法規,在107年6月法案預告完成的修法發布包括所得稅法施行細則、所得基本稅額施行細則發布個人之一般所得稅額,應加計個人依所得稅法第15條第5項規定選擇就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分開計算之應納稅額,且個人依所得稅法第15條第5項規定選擇分開計算稅額之股利與盈餘合計金額應計入基本所得額,本書也立即加入例題供讀者參考。還有所謂「長庚條款」的「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也修正公布。
本版已將「106 年度出售房屋未申報或已申報而未能提出證明文件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107 年度各項免稅額、扣除額與課稅級距調整。並將 105、106 年 度主要考試的代表性試題列入當成例題,讓同學可以藉由試做考題檢視自己對法條的熟悉度。至於課本後的考古題有關股利新制可抵減稅額部分沒有完全改寫,只先在例題改寫,等待薪資費用列舉扣除修法之後再全面改寫考古題。
由於法規修正頻繁、考題與例釋,雖經努力校對但難免會產生錯誤,本次改版也一併予以修正。若有發現錯誤之處希望各位老師、先進與同學們不吝來信指正,我們一定會立即更正並虛心檢討。由於稅法更新頻繁,為避免大家誤用舊法,請大家定期到我們的 FB 粉絲頁「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瀏覽或按讚取得訊息 也歡迎加入 line 群組(加入好友中搜尋 line ID: @taxtw),或加入 FB 的「會計師 稅法討論區」查詢稅法更新動態,同學如有問題也歡迎到討論區一起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