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因:知識演化論(知識社會學) | 拾書所

知識因:知識演化論(知識社會學)

$ 304 元 原價 320
本書將改變你對這個世界的認識,甚至重新認識「自我」(我是誰?)!

  從知識的角度來說

  「知識因」(knowledgene)=「知識」(knowledge)+「基因」(gene)的縮寫,是知識的達爾文主義。

  人類基因與知識長期共生演化,人類無法單獨而需要知識因協助才能完整演化,像是:在各階段中,學習當時社會所需要的各種知識內容。然而,迄今知識因不僅能彌補基因的先天不足,甚至能改造及複製基因;或是已能思考,像是:人工智慧;未來,有朝一日當知識因找到能自行分裂複製的材料時,可能會誕生一種新的生命型態。不過,地球上所有生物基因的DNA及RNA之數目、排序、編碼方式等皆不相同,基因也宛如呈現出知識因的狀態,因此,地球上所有生物的基因演化也如同是一場知識因的競賽。

  從社會的角度來說

  知識起源於人類為求生存的勞動活動之中,因為知識使得人類不同且優於其他僅以基因演化的物種,由於需要傳遞知識,發展出各種語言、文字、圖騰等媒介,來擴大傳遞及複製學習,進而從原始社會發展出文明社會。

  在不同人的社會生活中有許多「知識正確」(knowledge correct),令人展開對特定知識的複製學習。人是知識的產物,知識是社會的,而社會是變動的,知識便不穩定,就連真理知識。知識具有社會型,知識的生產歷史脈絡,從遠古時期高高在上的神說,逐漸落入凡間,並在各時代出現社會特徵及其謬誤,像是:科學劇場、知識商品化等。

  解構主義大師Derrida以「解構主義」來對抗「結構主義」的謬誤,像是:他認為《聖經》如果是永恆不變的真理,就不會在各時代中,有許多神職人員對《聖經》進行註解及補述等行動,因此,Derrida認為一切萬物的意義等是不穩定的、去結構的。然而,從知識因的觀點,註解及補述等正是知識因的演化行動,用來調整使得原有知識能持續(甚至擴大)下去,並非如Derrida所言只是瓦解原結構,更何況,所有結構本來就並非靜態。

  從「我是誰」的角度來說

  我們每個人認識世界一切萬物,是由:「能(subject)、所(object)、主體(覺知者,witness)」構成。如同,在精神世界中,《聖經》〈創世紀〉:「神(主體)說,要有光(能),於是有了光(所)!」,並且沒有「神」(主體)的見證,「光」(能、所)並無意義;或是,在物質世界中,見到的一切萬物是由「發出的光(能)、反射的光(所)、人(主體)」見證而成。而此三者正是我們認識一切、與生俱來的根本能力。

  不僅,笛卡爾的名言:「我」(主體)「想」(能),故我「是」(所)(cogito, ergo sum),對自我的存在認知由此構成。在每個片刻當下,我們經常有各種思考及念頭,也由「能思考的念頭、所思考的念頭、主體我」產生,因此,因人而有所不同。並且,在社會的日常生活中,這個主體「我」總是在「能生、所生」的特性中,產生形形色色的各種意義、情感、情緒及念頭等,包括:在夢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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