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正常社會秩序論 | 拾書所

人類正常社會秩序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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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文立是中國當代民主運動的先驅,著名的中國政治犯,曾是中國民主牆運動的參與和組織者,主編《四五論壇》,是中國民主黨的領袖之一。徐文立兩次被中共逮捕入獄,共被判28年,服刑16年。2002年聖誕夜直接從監獄流亡至美國。
 
  「人類正常社會秩序」的思想有三個原則,那就是「人生而平等」、「人生而有差異」和「人生而不完美」。這三個原則,今天我們可以稱之為常識。「人,生而平等」(是天賦人權)從而貢獻終結專制社會;「人,生而有差異」(  上帝安排:群居人類,有差異才能有分工;沒有分工,誰都活不下去)從而貢獻結束絕對平均主義;「人,生而不完美」(特別「管住」社會管理者)從而貢獻成為法治社會的基石。
 
  建立自由民主的政治制度需要兩塊基石:
  1. 全社會的高度自治;
  2. 公民用契約合法擁有包括土地在內的私有財產的神聖不可侵犯;
  我認為,一切正確的思想、哲學、法理、法律、和政治意識形態,皆應來自於自然和自然法則。
 
  本書除了徐文立的立論與友人的往來書信,另有獄中與妻女的五封重要家信,還有其妻賀信彤:中共第二次審判徐文立紀實/附女兒徐瑾1999年1月8日在美國國會眾議院國際關係委員會聽證會上的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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