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彙編所載法規,以經過立法程序之法律及考試院發布、經考試院核備或與考試院職掌有關之各種考銓保訓退撫基金規章為限。內容首列「憲法及相關法規」,次錄文官制度法規二百餘種,並依性質分別編為「組織」、「官規」、「考選」、「銓敘」、「保障暨培訓」、「退撫基金及監理」等六大類及另附「附錄」。錄列法規係至110年6月15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