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麥當勞學管理:奧卡姆剃刀定律 | 拾書所

跟麥當勞學管理:奧卡姆剃刀定律

$ 324 元 原價 360
  為什麼要跟麥當勞學「奧卡姆剃刀定律」管理?

  記得以前有個流傳甚廣的推銷故事:話說有個早餐店老闆,每次客人要一碗熱騰騰的豆漿時,他都會問:「先生,您要加一個蛋,還是兩個蛋?」這話一問,使得本來沒打算加蛋的客人,也只能順著他的誘導回答:「一個就好!」也因此使得這家店生意十分火紅……

  麥當勞在創業初期,雖然掀起了速食業的革命,每天人潮洶湧,但客人卻因為等待的時間太長了,而抱怨連連!於是,老闆只好做了一個變通方法:提早一個鐘頭營業,晚一個鐘頭打烊。但因為單點單價低,儘管工作人員累得人仰馬翻,但對整體業績並沒有多大助益!

  後來有個叫鄧肯的企業顧問,就向老闆提出了「奧卡姆剃刀」的管理定律:即主張不要把事情複雜化,要抓住問題的根本,才能有效地解決問題。換言之:必須「化繁為簡」―—這個原則適用在企業團隊以及個人生活的管理。

  於是,麥當勞就開始規定員工幫客人點餐時,必須加一句:「先生,您要不要也來一份薯條?」就這麼簡單的一個改變,讓麥當勞的業績翻了一倍―—這就是「奧卡姆剃刀定律」的威力!

  十四世紀時,有位名叫威廉‧奧卡姆的修士,對於當年爭執不停的「共相」、「本質」的立論,感到十分地厭煩,於是著書大力宣傳「唯名論」,即只須承認確實存在的事物,至於那些空洞虛無的泛名詞,都應該「剔除」,將之淘汰出局。

  他所主張的「思維經濟原則」就是「如無必要,勿增實體」;即推崇「簡單有效的原理」,他說不要假借名目,搞那些有的沒的,老幹沒出息的事兒。在他這把銳利的剃刀狠狠地揮出之後;把幾百年來爭論不休的經濟哲學和基督教神學都剖開來了;即將科學與哲學從神學的家天下中走了出來。同時帶動了歐洲宗教改革與文藝復興運動―—這把剃刀後來就成了管理學中鼎鼎大名的「奧卡姆剃刀定律」了。

  這個定律告訴我們在處理事情時,要把握事情的實際情況,不要吹毛求疵,畫蛇添足只會添亂,把事情複雜化,誇張從來都不會產生幸福,唯有「實事求是」才能將各種事情圓滿順利地完成!

  有位國王擁有一大片葡萄園,雇了許多工人來照管,其中有一位工人能力特別強,技藝超群。於是國王讓他當工頭來管理這片園子。

  有一天,這位國王來到葡萄園散步,就讓他陪同。這天工作完後,工人們排起長隊領取工資,幾乎所有人的工資都相同,但是當這位看管園子的人領取工資的時候,卻遭到了大家的抗議和議論。他們認為這位工人實際上只幹了兩個小時的活,其他的時間都在陪國王到處閒逛,所以不能領取與別人等同的工資。

  國王說話了:「我派他來是因為他熟悉你們的工作,今天他雖然只幹了兩個小時的活,但他的兩個小時就幹完了你們一天才能完成的工作量,所以他的工資也是和你們一樣。」

  為什麼窮人終身勞碌卻一無所獲,而富人不甚忙碌卻頗為富有,甚至還常有機會不勞而獲、好運連連呢!其實後者看似清閒,卻把全部的精力放在了他真正應該投入的地方,他明白應該在什麼地方設定目標、努力不懈,在什麼地方懂得運用人際關係。這就是—―利用智慧的力量!

  一隻蜜蜂和一隻蒼蠅同時掉進了一個瓶子裏。在這個瓶子的瓶口處有一個小口。蜜蜂整日在瓶子的底部轉來轉去,牠每日充滿希望的一刻不停地咬啊、叮啊,希望自己可以叮破這個瓶子,就可以出去了。結果,三天之後,牠死在瓶子裏面。蒼蠅呢,牠在瓶子裏轉了幾圈後,發現四周都很堅固,於是就飛到瓶口處,意外地發現那裡有一個口子,就飛了出去。

  準確地找到奮鬥的方向,不要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尋找解決問題的突破口上,像蜜蜂一樣不停地埋頭苦幹,雖然極為勤奮,但是徒勞無功,枉費心機。這就是―—努力沒有用,努力要會找準對的方向!

  在心理學家的眼中「成功」到底是什麼?並沒有一定的「定律」,因為「成功」就要看追求成功的人,到底想要的是什麼?或是想要到達什麼程度?以「幸福定律」來說,那就簡單明瞭了―—如果不是一天到晚都在想「我是否幸福?」這個問題時—―你就是一個幸福的人了。

  成功也是一樣,路是由自己的腳步走出來的―—別想太多。

  在本書中,我們提供了豐富多元的各種產生幸福的祕笈;可以說,在生活中你所遇到的問題,就隱藏在這些實用、有趣的心理定律、法則之中了。

  「奧卡姆剃刀定律」告訴我們:在處理事情時,一定要把握事情的宗旨、目標,解決根本問題,順其自然,不要把事情複雜化,這樣即可順利地把事情處理好。在企業管理中有「商道最實用的秘密」;在職場時「有些規則你必須明白」;在情緒中「讓自己時刻保持最佳狀態」;另外,還有各種生活的智慧,讓你認識,你為什麼會不快樂?以及你對成功的想法是什麼?

  總而言之,這是一部從您工作上與生活中,雙管齊下的趣味心理勵志書;它是突破人生疑惑的行動指南,就像在黑夜中能指引我們方向的北極星!

  奧卡姆剃刀定律簡介:

  奧卡姆剃刀定律(Ockham's Razor)是由14世紀英格蘭的邏輯學家、聖方濟各會修士奧卡姆的威廉(William of Occam)所提出,如無必要,勿增實體,即簡單有效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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