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鑄陳(1883-1960),原名謝健,晚年又字竹岑。青年時抱持著救國的信念,以法律為劍,掃除世間不平事,歷任司法官、律師、檢察官等職,見證了清末民初以來司法機構的沿革。然而時局的動盪,社會的失序,深刻影響了他的法律職業。晚年追隨太虛大師皈依佛門,回憶錄中除了寫親友交往、親歷的案件之外,也不乏他參與中國佛學會相關會務的記載。
文史專家蔡登山認為:「它是極少見的法律人本身的回憶錄。書中敘述了一位法律人的生命史和心路歷程,為中國建構法治社會何以如此步履維艱,提供了一種可能的解釋。」
例如,謝鑄陳回憶早年在漢口武昌地檢廳任檢察官的判案經過:在李艾弟輪姦案中,因原告口徑前後矛盾,多次訊問後終於承認是受家族威逼誣供;嘉魚縣古廟案查驗兇手血衣尺寸與嫌犯身量不合,於是判決無罪,原審官吏照例懲處等。
轟動一時的宋教仁案,則發生在謝鑄陳於上海任律師期間,謝鑄陳不僅拒絕為被告武士英辯護,也根據法理向承辦此案的司法人員剖析對嫌犯的處置,法界三君子陳英、黃鎮磐、金泯瀾遠寄傳票傳訊趙秉鈞之舉,遂成一時美談。
儘管長年受咯血痼疾纏身,謝鑄陳面對公理正義卻從不遲疑──「我一面吐血,一面吃藥,一面仍繼續進行辯論。這樣律師,松江人認為從沒見過。我的聲名,因此在當地大振。」
本書特色
★極少見的清末民初法律人回憶錄
★見證清末民初以降司法與佛學組織的沿革
文史專家蔡登山認為:「它是極少見的法律人本身的回憶錄。書中敘述了一位法律人的生命史和心路歷程,為中國建構法治社會何以如此步履維艱,提供了一種可能的解釋。」
例如,謝鑄陳回憶早年在漢口武昌地檢廳任檢察官的判案經過:在李艾弟輪姦案中,因原告口徑前後矛盾,多次訊問後終於承認是受家族威逼誣供;嘉魚縣古廟案查驗兇手血衣尺寸與嫌犯身量不合,於是判決無罪,原審官吏照例懲處等。
轟動一時的宋教仁案,則發生在謝鑄陳於上海任律師期間,謝鑄陳不僅拒絕為被告武士英辯護,也根據法理向承辦此案的司法人員剖析對嫌犯的處置,法界三君子陳英、黃鎮磐、金泯瀾遠寄傳票傳訊趙秉鈞之舉,遂成一時美談。
儘管長年受咯血痼疾纏身,謝鑄陳面對公理正義卻從不遲疑──「我一面吐血,一面吃藥,一面仍繼續進行辯論。這樣律師,松江人認為從沒見過。我的聲名,因此在當地大振。」
本書特色
★極少見的清末民初法律人回憶錄
★見證清末民初以降司法與佛學組織的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