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至南北朝巫道仙神的轉化與分治(上下) | 拾書所

商周至南北朝巫道仙神的轉化與分治(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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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期的人類社會,以巫來溝通人神,其後才有神職人員的設立。神職人員與巫的差別,在於後者有專業知識,有宗教理論、科儀與傳承。在中國殷商及西周,以巫覡為主導,春秋戰國而方士與神仙思想興起,方士即道士,秦始皇重方士而巫為備員,於是巫、道分流。至東漢光武重讖緯而遠方士,方士亦走入民間而形成太平道、正一等各種道派。魏晉南北朝,朝廷重道士,民間主巫覡。道士學有專精,有學理有術法,有壇場科儀,所祀以三清仙聖為主。巫覡以能見鬼神為主,所祀鬼神有陽神、陰神,甚至精魅神、物怪神,易淪於淫祀邪神,於是朝廷有禁淫祀之舉,而道教有誅符伐廟之規制,因而巫道分治,仙神有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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