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針對包括下列12類:電子商務專員(操作/管理電子商務平臺)、行銷企劃、網站視覺設計、產品企劃、電腦/資料/網路工程師(程式撰寫/網站架設維護)、攝影/剪輯、客服/行政、倉管/出貨、招商、美編/平面設計、網紅/直播主、物流配送之電子商務工作者,調查下列課題:(1)電子商務工作者的工作內容與職能需求,(2)教育訓練與人力供需情形,(3)就業型態及工作者的社經背景,(4)工作條件與勞動權益。
考查的方法主要有二,一是對電商企業進行訪問,共訪問25家企業。另外是對電商勞工進行調查,共取得1,025份有效問卷。訪問與調查的結果發現:從事上述工作的電商員工多是勞動基準法中所定義的勞工,和企業之間是僱傭關係;承攬關係非常少。根據問卷調查的結果:上述類型的電商員工中受僱者達93%,自營作業者只佔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