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年譜廣搜趙之謙著述、信札、作品、事跡等等,秉實事求是之精神,去偽存真,經多年考訂編纂成此譜。旨在為廣大趙之謙書畫篆刻藝術愛好者、研究者提供一個真實完整的趙之謙系年史料。
二、趙之謙史料列前,相關歷史大事記列於后,注釋更列於后。年譜后附部分代表作、資料等。
三、年譜行文盡可能引用原文,為避免冗長,部分信札摘取主要內容,並割舍內容雷同之信札。
四、本年譜收錄有年款或明確可推定出時間的相關史料,無法斷定月日者,注明”是年”,或”約是年”等。無法考訂年月之史料,割舍之。
五、本譜史料除個別注明出處而未能核實外,皆與原作及第一手史料核實。斷句標點除已出版者外,皆為作者所加。
六、《悲盒居士詩剩》、《悲盒居士文存》中詩文,只標明題目,不錄原文。
七、本譜采用簡體文字,如”剩”作”剩。等,異體、生僻文字,也盡可能按現行簡化字規范統一。遇有難於變換、統一者,以趙之謙原文為准。同音異體字亦然。
八、有爭議之內容,根據考證后予以說明,並附作者觀點以參考。如程秉鍤撰趙之謙墓志銘有”五上禮部不第。之語,而事實上趙之謙於同治二年癸亥第一次入都至同治十一年分發江西,先后三次進京,此間共有四次禮部試,之外皆未再入京師,故當為”四上禮部不第”為確實無疑。
九、有疑問的作品,涉及具贗者,文中注明。如同治元年為魏稼孫作《蔬果花卉圖冊》十二開者,上海博物館與廣東省博物館各藏有一種,凡此等等,皆予以說明。
二、趙之謙史料列前,相關歷史大事記列於后,注釋更列於后。年譜后附部分代表作、資料等。
三、年譜行文盡可能引用原文,為避免冗長,部分信札摘取主要內容,並割舍內容雷同之信札。
四、本年譜收錄有年款或明確可推定出時間的相關史料,無法斷定月日者,注明”是年”,或”約是年”等。無法考訂年月之史料,割舍之。
五、本譜史料除個別注明出處而未能核實外,皆與原作及第一手史料核實。斷句標點除已出版者外,皆為作者所加。
六、《悲盒居士詩剩》、《悲盒居士文存》中詩文,只標明題目,不錄原文。
七、本譜采用簡體文字,如”剩”作”剩。等,異體、生僻文字,也盡可能按現行簡化字規范統一。遇有難於變換、統一者,以趙之謙原文為准。同音異體字亦然。
八、有爭議之內容,根據考證后予以說明,並附作者觀點以參考。如程秉鍤撰趙之謙墓志銘有”五上禮部不第。之語,而事實上趙之謙於同治二年癸亥第一次入都至同治十一年分發江西,先后三次進京,此間共有四次禮部試,之外皆未再入京師,故當為”四上禮部不第”為確實無疑。
九、有疑問的作品,涉及具贗者,文中注明。如同治元年為魏稼孫作《蔬果花卉圖冊》十二開者,上海博物館與廣東省博物館各藏有一種,凡此等等,皆予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