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文化資源與鄉村社會治理:以貴州清水江流域苗族為例 | 拾書所

地方文化資源與鄉村社會治理:以貴州清水江流域苗族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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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清水江流域歷史悠久、文化資源豐富,其社會治理遵循著自己獨特的運作方式。清水江流域社會的“三根支柱”——政教合一的鼓社、制定法律的議榔、司法審判的理老——整合並延續著社會的運轉和發展,在包括情感、信任、道德、信仰、交往等方面形塑規範,發揮著“三位一體”的作用。
 
村民自治制度與傳統制度的融合提高了當地社會的自我管理水準,衍生出既現代又內生的治理方式。“五老理財”、“民主民生評議團”以及“民主民生監督員”等的誕生,均是該地區苗族在社會治理方面探索出來的制度創新。現代治理與傳統地方文化之間並不必然成為一個矛盾體,只要兩者互為主體,互相尊重和承認彼此,也會形成互相為用、共生共長的生態關係。
 
當今鄉村正經歷著從“行政性整合”到“契約性整合”的過渡階段,傳統地方文化也勢必會在社會治理上繼續突出所長、展現自身優勢。只有建設一個公平正義的鄉土社會,人人都有基本的權利保障,才能真正使民族地區的鄉民生活安寧、幸福。

學術價值:重在探討鄉村社會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的變遷,地方文化資源與鄉村權力運作模式與治理模式。挖掘本土文化資源,更好地解決民族地區的“鄉村問題”,為建設一個“和諧共生”的社會主義中國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創新點:採用歷史人類學的視角進行研究,區分歷史事實、歷史記憶與歷史心境,將口述歷史與文獻記錄結合起來,既重視文獻資料又注重民族學田野調查。鄉村社會治理研究是一個要求多學科整合來解決的重大問題,涉及社會治理、民族文化、權力運作等多方面問題,只有開展多學科對話,如民族學、歷史學、社會學、倫理學、政治學等,才能深入剖析民族地區的文化與權力及鄉村治理問題。

與同類研究比較:立於國家與鄉村權力關係的基點,相較於國內外學者進行的中國基層治理研究,西南邊疆地區鄉村治理的研究著作相對較少。國內學者在關注對基層社會滲透的同時,也注意到鄉土社會自身文化的延續力,地方精英往往也借助于地方文化資源來獲取權力與地位。但大都忽視了權力本身與身俱來的文化屬性,也正是這樣的文化特質,權力及權力關係才有差異化、階序化的具體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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