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與民法典的協調對接 | 拾書所

民事訴訟法與民法典的協調對接

$ 512 元 原價 588
民事訴訟法與民法典等實體法的協調與對接問題是民法典時代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課題之一。本書從司法實踐出發,以作為實體與程序連接橋樑的“訴的制度”為中心,在實體法與程序法交融的視域下審視規範與實踐,提供了一線司法者的研習心得。

本書分為三編,第一編為“訴的主體與《民法典》主體制度的銜接”。訴的主體與民事主體相關聯,行為能力、非法人組織、業主委員會、遺產管理人等《民法典》主體制度如何與訴訟主體、訴訟行為能力等合理銜接,需要在程序與實體交織的視角下予以審視,本書對此進行了一定的論證與回應。第二編為“訴的合併與民事實體權利保護的銜接”。本編內容涉及訴的主觀合併和客觀合併兩大方面。民事訴訟法中的共同訴訟制度一直是學界研究重點,在司法實踐中運行也較為混亂,與實體法原理多有抵觸,尤其是在多數人之債領域尤為突出。訴的主觀合併方面系統地對各類多數人之債的實體規則和訴訟構造進行整體性梳理和反思,並結合司法實踐提出相應的審理思路和解決方案。訴的客觀合併方面着眼于訴的客體,對訴的客觀單純合併、訴的客觀預備合併、訴的競合合併及反訴問題。第三編為“實體與程序的綜合運用”。在前文研究的基礎上,選擇《民法典》等民事實體法中重要實體制度,如合同解除糾紛、合夥合同糾紛、居住權糾紛、債權人代位析產糾紛、不當得利糾紛、離婚糾紛、公司決議糾紛等,在實體和程序交織視野下展開實踐問題分析,以期對在實體程序融貫下統一法律適用、更好貫徹施行《民法典》、完善民事訴訟制度有所助益。



馬強,男,漢族,1966年12月生,吉林雙遼人,中共黨員,法學博士,一級高級法官,全國審判業務專家,“首都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現任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北京市政協委員,參與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1項,主持或參與省部級課題和最高人民法院重點調研課題4項,主持市級及以上課題4項,在國家或省級刊物上發表法學論文70余篇,出版專著4部近200萬字,參編教材20余部,獲第七屆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主持的2021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課題獲評優秀,本書即在該課題調研成果的基礎上轉化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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