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快樂?怎樣才能快樂地工作?快樂是人性或者說是人的需要得到滿足的一種狀態。讓自己的工作變快樂只有一種辦法,就是挖掘內心的快樂源泉,自己選擇快樂地工作。這種選擇來自你內心深處對工作的看法和觀念,即你對待工作的態度。態度可以是你的無價財富,也可以是你成長的最大障礙,這一切在於你如何把握,如何選擇。一個清楚自己想要什麼的人,比什麼都想要的人更容易快樂。
愉快的心情來自精神的快樂,而精神性是人的最高屬性,精神的快樂是人所能獲得的最高快樂。在一般情況下,快樂與工作好像沒有什麼關係。相反,人們似乎只有在工作之外才能找到快樂,下班之後、雙休日、節假日,才是一天、一週、一年中的快樂時光。
但對於那些稟賦優秀的人來說,如果讓他們像一個沒有頭腦和靈魂的東西那樣活著,他們寧可不活。獲得精神快樂的途徑有兩類:一類是接受的,比如閱讀、欣賞藝術品等;另一類是給予的,就是工作。正是在工作中,人的心智慧力得到了積極實現,人才感受到了生命的最高意義。如同紀伯倫所說:工作是看得見的愛,透過工作來愛生命,你就領悟了生命的最深刻秘密。
當然,這裡所說的工作不同於僅僅作為職業的工作,人們通常把它稱作創造或自我實現。但是,就人性而言,這個意義上的工作原是屬於一切人的。人人都有天賦的心智慧力,區別在於是否得到了充分運用和發展。現在我們明白快樂工作與不快樂工作的界限在哪裡了:僅僅作為謀生手段的工作是不快樂的,作為人的心智慧力和生命價值的實現的工作是快樂的。也就是說,一個人首先必須具備快樂工作的願望和能力,然後才談得上快樂工作。毫無疑問,在現實生活中,我們都還必須為謀生而工作。最理想的情況是謀生與自我實現達成一致,做自己真正喜歡做的事情,同時又能藉此養活自己。事實上,一個人只要有自己真正的志趣,最終是有許多機會實現這個目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