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權是中國歷史上十分特殊的一種權力體系,監察權的設立,是為了皇帝得以對官僚系統進行監督考課,誕生於官僚形成共同體並獨立於皇權,皇權不得不採用某種制度化手段對這一共同體進行控制這樣一個背景之下,象徵著官僚制度的成熟。中國歷史上皇權與相權的鬥爭貫穿始終,而鬥爭的前線戰場,正是監察制度。甚至當帝制覆滅後,政權由帝王轉向抽象的人民所持有後,監察制度也一直被賦予格外受重視的地位,例如民國仿照美國三權分立設計了五權分立的體系,其中正是把監察權和考試權單列,而在2018年修憲中,監察權也從行政權中獨立出來,這些都體現了監察權在中國政治文化中的特殊地位。本書是針對清代制度史、法律史感興趣的普通讀者所撰寫的一部知識普及性著作,其時間跨度長、涵蓋主題廣,有助於目標讀者形成對清代監察制度的整全性認知。同時,作為去年出版的《古代監察史》的姊妹篇,本書作者著力深入一個朝代,在專業程度上與之前的作品相比有較大突破。是一部兼具學術性和故事性,專業性與可讀性的著作。本書是一部關於清代監察制度的斷代史,作者以《欽定台規》《清實錄》及清代筆記和野史為主要材料,以時代為線索,以監察機構的設置、監察制度的指導思想、監察官員的人事制度和一些涉及監察官員的重要案件為框架,穿插清代監察制度的重要變革,對清代近三百年的監察制度之形態與沿革進行了整體性的梳理。以期為我國當前的監察體制改革提供歷史經驗與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