詮釋學Ⅱ真理與方法:補充和索引 | 拾書所

詮釋學Ⅱ真理與方法:補充和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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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與方法  海德格和戛達美的哲學詮釋學以理解或領會為核心,主張真理的開顯優先於任何方法學的考慮。但是,如果理解或領會不尋求「解釋」,亦無法面對知識論與方法學上之要求,也因此像呂格爾、貝蒂(Betti)等人的方法詮釋學乃繼其後,補其偏,重新確立方法的重要性,突顯「解釋」(Explanation)的必要性。不過,無論哲學詮釋學或方法詮釋學皆只著重在有意識而有意義的層面(例如個人的慾望或集體的意識形態),尤其對其足以扭曲意義與溝通的力量,卻顯得無能為力。在此,必須濟之以哈相瑪斯和阿佩爾(Apel)「批判詮釋學」的「批判」,始能化無  超越時空,同時也蘊含真理。文字引人玄思,藉以揭發真理。文字雖有蔽障,但文字亦凝聚事理,待心靈去揭發。顯然,只講交談仍為不足,還必須深掘文字之富藏。總之,從「文談──文件」、「理解──解釋」、「真理──方法」、「存有學──知識論」幾組對比與互補的架構中,我們可以定位戛達美《真理與方法》的優缺點,更可明白他的貢獻。因為,其本上,開顯存有、了悟真理,這是海德格和戛達美為當代詮釋學設立的共同目標。但畢竟存有、真理的目標十分高遠,對大多數尚在路途中之人,仍需方法和解釋,也仍需知識論的討論以與其他科學交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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