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有人對你說:「我愛你?,他到底要你什麼?這宣稱什麼也沒宣稱,甚至也不是要獻出,或者要求什麼。這表達的神奇之處,並不在於它的意涵,而是它經由口語的表達。並沒有明言它的命令,但卻強求,「我愛你?是把鑰匙,是個口令。
火燄一旦綻放,便自己賦予權利。愛有奇妙的能力編織自己的情節。從炙熱的到溫柔的,都沒有正當性,也無法不具暴力的色彩,來說明何以如此。愛你的人對你的想望,是無法假借外求的。愛只容得下自己。
那麼表達愛意的人,是向什麼表達呢?
很明顯地,是向最壞的情況表達。別人和自己最壞的情況。
愛情使自己受苦,如同使別人受苦。它讓我們所區從的,以及我們將其區從的,都顯得高尚尊貴。愛情只要使人目盲,它便得意。它以崇高的情操來裝飾、保護我們顯著的脆弱。以它之名,一切都被允許。以它之名,一切正在進行。
去愛,是否為瘋狂?